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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2021-06-03 18:46:10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62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职 [2021] 48号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校办企业财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校办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保障校办企业的正常运营,防范财务风险。 依据【2019】65号《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校办企业、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属办公,数据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以任何形式举办的企业(简称:校办企业)。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进一步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企 思想,依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牵头开展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 作,并经学校财务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制可依。 二、严格资金审批权限及流程(一)生产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一次性支出 500 元(含)以下的资金由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 500 元(不含)以上的资金需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二)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1. 一次性支出 500 元(含)以下的资金由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 500 元(不含)以上,2 万元(不含)以下的资金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2. 一次性支出 2 万元(含)以上 5 万元(不含)以下的资金由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召开企业领导小组会议,以企业“三重一大”的形式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领导、校长审批方可执行。 3. 一次性支出 5 万以上的资金由校办企业主管领导提请学校校务委员会按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方可执行。 (三)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写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报销票据—企业财务人员初审—经办人签字—企业资金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校长、学校班子成员签字(依据资金申请审批权限要求签字)—企业财务人员报销。 (四)报销要求1.报销票据要求 (1) 报销票据内容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年、月、日);品名 ( 物品的具体名称如:纸、笔,图书注明书名全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金额正确,规范书写,大、小写相符。 (2) 报销票据应盖有出具票据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 所购物品清单过多,可用印有供货单位名称出库单作为报销 凭证(出库单必须是税控机打印出来的,其余方式无效),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4) 报销票据一经涂改即作废无效。 (5) 报销发票须经过真伪查询,并提供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打印单 据。 2.报销支撑材料要求 (1) 支出报销需提供:资金申请表、票据、明细清单,一次性采购在 2 万元及以上的资金需签署合同,并提供三方报价材料(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报价单、三方报价会议记录)。 (2) 购买、使用物品要有入库单、出库单,入库单上一定要有两 个人以上签字;出库单上要有领物人签字,留存备查。 三、及时准确报送各项财务数据建立校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微信群,每日 17:30 前上报当日财务 收支情况,上报内容需包含收入、支出、余额三方面内容。次月 10 日上报本月本单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打印后加盖公章上交至学校财务室,财务室负责在学校校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四、实行财务人员统一管理1. 校办企业财务人员按照学校的要求实行统一管理,定期参加校办企业财务人员会议及政策法规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业务水平。 2. 各校办企业财务人员需签订岗位责任书,对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企业财产损失、违背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各校办企业单位对其予以追责。 五、定期开展财务内审及巡查学校将对各校办企业执行财务规定及相关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查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责任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及社会影响进行责任追究。 六、责任追究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并用的方式,具体为:(一)警告。由相关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提示。 (二)约谈。由相关领导或约谈小组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好约谈 笔录。 (三)通报批评。全校范围内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书面 通报批评。 (四)经济处罚: 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减扣相关责任人绩效工资。情节一般, 100 -1000 元;情节严重,1000-2000 元;情节特别严重,减扣 1-6 个月全部绩效工资,并与各种奖励挂钩。 (五)调整岗位。相关责任人确实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及时 调整岗位。 (六)停职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暂停一段时间职务,责令其深刻 反省。 (七)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对于相关责任人严重失职失责、拒不改正的,应当使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相应责任。 (八)构成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交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21年6月3日
注:500 元(含)以下的资金申请由企业负责人审批;500 元(不含)以上的资金申请由校办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资金使用申请第 号
注:500 元(含)以下的资金申请由企业负责人审批;500 元(不含)以上的资金申请由校办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注:2 万元(含)以上 5 万元(不含)以下的资金申请由校长审批; 5 万元(含)以上的资金申请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进行审批。 附件3
资金结算支出单 第 号
部门 经办人 金额 日期 资 金 支出方式 □转账支票 □现金 □汇款 收款单位全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出金额 (大写) (小写)¥ 支出事项 领款人 部门主管 企业负责人 校办企业主管领导 张 资金结算支出单 第 号
部门 经办人 金额 日期 资 金 支出方式 □转账支票 □现金 □汇款 收款单位全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出金额 (大写) (小写)¥ 支出事项 领款人 部门主管 企业负责人 校办企业主管领导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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