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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教师工作岗位调整的决定2018-03-01 09:46:00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74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 职 【2018】 3号
关于对部分教师工作岗位调整的决定 各系、室、部门: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需要,针对部分教师的实际情况,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以下教师的任职做如下调整。 1. 范腾腾:本学期继续兼任航空服务系教师,同时承担学校退休教师住房补贴办公室工作; 2. 咸贤:本学期继续兼任汽车系教师,同时承担学校退休教师住房补贴办公室工作; 3. 胡畔:由航空服务系调整到综合高中; 4. 王小婧:由农业产业服务办公室调整到人力资源办公室; 5. 樊金燕:由财务室调整到经济管理系; 6. 陆春:由经济管理系调整到学校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院,由教务处主管; 7. 张浩然:由国际办调整到学校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院,由教务处主管; 请以上任职调整人员及相关系、室、部门做好调整及交接工作。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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