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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关于对部分教师工作调整的决定

2019-03-06 08:03:13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31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 职      2019     16

关于对部分教师工作调整的决定

各系、室、部门: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需要,针对部分教师的实际情况,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以下教师的任职做如下调整。

1.宋凤燕:由经济管理系调整到综合高中;

2.孙艳蕾:由信息技术系调整到党务办公室;

3.  婕:由人力资源办公室调整到职业指导办公室;

4.  强:由汽修厂调整到南口校区;

5.  波:由汽修厂调整到培训校区;

6.  翔:由南口校区调整到培训校区

请以上任职调整人员及相关系、室、部门做好调整及交接工作。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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