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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定岗、定人、定责、定量的人员管理办法通知2014-06-18 14:43:48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71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职【2014】35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定岗、定人、定责、定量的
人员管理办法通知 各部、系、室: 为了切实推进学校后示范校建设,建立合理、规范、高效、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强化岗位职责,进一步打破大锅饭,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针对目前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建设、学生数量、教育改革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暑期开学后(9月份),学校将进一步推进定岗、定人、定责、定量的人员管理办法(即从学校整体工作需要出发,确定工作岗位、确定岗位人员、确定岗位职责、确定工作数量;履行职责情况,工作数量多少,完成工作效果等与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办法将于8月份出台。 请全体教师结合学校安排的工作和自身情况,全面、认真考虑能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工作任务,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把握好新的机遇,促进更好发展。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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