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管理员登录 |
![]() |
|||||||||
校外主页 | 资源库 | 电子图书 | 电子期刊 | 文件传输 | 学生发展中心 | 科研信息 | 中国知网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人力管理 >> 办理调动手续流程 |
办理调动手续流程2015-04-27 08:50:24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370次
1、本人递交调动申请,申请中要详细阐明申请调动的理由,并到人事部门领取《昌平职业学校申请调动人员登记表》(附件1),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2、所在部门核定,并按昌平职业学校有关规定,签署明确意见,提交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并签署意见。 3、人事部门通知拟调出人员所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4、自批准之日起停发工资。 5、服务期未满者,人事部门按照非京生源进京审批协议及聘用合同的规定,告知拟调出教职工缴纳违约金并出具违约金交费单(附件2),到财务室缴纳违约金,并到人事部门出示违约金收据。 6、人事部门领取《调动审批单》(附件3),到各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回到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工资转移单。 7、妥善做好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交接,由所在部门填写交接情况意见,到人事部门开具转档通知单。 注:财务室:开工资转移介绍信并加盖财务章。 党支部:中共党员需到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校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