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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超工作量津贴与教育教学成果奖分配方案(试行)2015-04-27 08:49:25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381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根据《昌平区教委所属非义务教育办学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昌平区教育委员会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分配方案(试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试行。 一、超工作量津贴与教育教学成果奖合并使用。 二、学校月发放总量=790元×在册在岗教职工人数。(见习期、学徒期、熟练期人员按540元核定指标,并与下列相关的各项均按标准数的70%计算)。 三、超工作量津贴与教育教学成果奖设定全勤奖、效果评估、责任与风险津贴、班主任补助津贴、通讯与外出补助津贴、兼职补贴、加班补贴、教师超工作量津贴等8项。 (一)全勤奖:150元/人·月,每缺勤一天,减扣10元。 (二)效果评估 效果评估标准表
(三)责任与风险津贴 责任与风险津贴标准表
(四)班主任补助津贴 100元/人·月 (五)通讯与外出补助津贴 通讯与外出补助津贴标准表
(六)兼职补贴 学校统一部署的兼职岗位给予补贴;系室安排的兼职岗位由各系、室在效果评估的奖金中自行解决。 兼职补贴标准表
1.副主任以上干部一身兼多职,只享受最高一项补贴标准。每名教师最多兼职不得超过两项。 2.干部、职员兼课 每兼一课时 5元 每完成一个教案 3元 (七)加班补贴 周六、日加班,寒、暑假加班,每人每天补贴70元;晚间17:30—次日8:00值班,每人补贴25元;17:30-22:30每人补贴15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每人每天补贴140元。班车司机补贴每人每天补贴6元。 (八)教师超工作量津贴 1.教师标准工作量:不分教师职务级别 不跨学科 12课时/周+4个教案/周 跨学科 10课时/周+4个教案/周 2.超工作量津贴(计酬)标准 每超一课时:12元 每超一个教案:5元 3.教师不足工作量减扣标准 每少一课时 减扣10元 每少一个教案 减扣3元 四、相关说明: (一)本方案所涉及的内容仅为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一部分。 (二)分配方案与日常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月发放标准。 (三)不设定最高与最低月发放额,每月发放数额动态管理。学校严格实行总额控制,不得突破总额。 (四)月累计病事假满10天和20天的,分别减扣本人超工作量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的50%和100%;并在学年奖中病假每天扣80元、事假每天扣120元。 (五)寒暑假期间,每名休假的教职工得到的月超工作量津贴与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具体数额为790元÷30×70%×放假天数,余下790元的30%部分作为假期学校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学校严格掌控。 (六)教职工有严重失误、失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予发放超工作量津贴与教育教学成果奖。 (七)在试行中不断对方案进行调整、补充、完善。 (八)学校人事劳资室对本方案具有解释权。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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