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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绩效工资中有关教师教学超工作量津贴计算的实施细则2015-04-27 08:49:02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247次
关于对绩效工资中有关教师教学超工作量津贴计算的实施细则为便于教师有关超工作量津贴统计,按照学校绩效工资方案精神,现对教师教学超工作量津贴计算补充说明如下: 一、跨学科 (一)跨学科 1.跨学科是指教师在某一学期所授课程为两科或两科以上,且为不同的学科(专业)领域(如张三:本学期授课任务为汽修专业高一语文、公共选修课(书法),则张三本学期教学任务为跨学科)。 (二)以下情况认定为“不跨学科” 2.任教同一学科领域,但不同年级(如张三本学期授课任务为数学,同时任教高一和高二;李四本学期任教两门德育课:职业道德与法律、哲学与人生)。 3.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开设选修课(如张三本学期授课任务为高一语文,同时开设选修课应用文写作)。 (三)其他未列入情况 4.按照以上说明进行类推,学期初由教务处认定。 二、教师每周课时、教案数认定 (一)每周基础课时与教案数认定 5.在开学初一周内,由教务处按课表认定并统计每位教师每周基础课时与教案数;学期中出现特殊情况,各部门负责人与教务处协调后,教务处审批认定(如张三因公、私长期不能担任教学任务,由李四接任,经各自所属部门负责人与教务处主任协调后,取消张三基础课时、教案数,计入李四基础课时、教案数,教务处备案)。 (二)每周实际课时与教案数认定 6.根据教师实际上课时数、教案数由各部门负责人认定,报教务处审批。 (三)超工作量津贴计算 7.正常情况下,按课表上课,以每周基础课时与教案数计算。 8.非正常情况,按本说明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9.班主任活动课计入班主任课时,班会与团活动不计课时。 三、关于非课表课时计算方法 (一)学生校内外实习实践(含专业参观等) 10. 20名以上(含20名)学生可选派两名教师,其中主讲教师每天计6课时,辅助教师每天计4课时,若不分主辅,每人计5课时;20人以下只选派一名教师,每天计6课时。半天实习(参观)按以上标准折半计算。 11.学生临时性实习(专业参观)而耽误的其他课程课时,不计入相应科任老师的超工作量,也不减扣因此造成的不足工作量津贴;该课时计入负责实习(专业参观)教师的工作量。 (二)两人同时上课时 12.个别课程实习危险性较大,确实需要两名老师同时带领学生实习,开学初一周内由各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13.理论课不安排多人上课,所有实习,20人以下原则上只能安排一名教师授课,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专业报教务处审批。 14.主讲教师按正常工作量计算,辅助教师每课时按0.7课时计算工作量。 15.未经批准,由各系自行解决,课时总数不得超过课表课时数。 (三)全校性活动 16.因全校性活动停课耽误的课时,不计入教师超工作量;也不减扣因此造成的不足工作量津贴。 (四)法定节假日,课时及教案按照原课表计算 (五)调课 17.教师因公、因私请事假,应提前调课。课时及教案按照原课表计算 (六)代课 18.教师因公请假,确实无法调课的需请他人代课,由此产生的代课教师课时计入其当周工作量,按规定执行津贴标准;请假教师不执行减扣标准。 19.教师因私请假,确实无法调课而请他人代课,由此产生的代课教师课时计入其当周工作量,按规定执行津贴标准;请假教师执行减扣标准。 20.教师请假,因确实无法调课、代课而请他人代为上自习课,由此产生的代课教师课时减半计入其当周工作量,按规定执行津贴标准。 (七)其他 21.教师上课期间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比赛,按正常课时计算;课余时间辅导(不含节假日),每小时等同于1课时,每天不超过4课时,不再按加班计算;节假日按加班计算。 22.教师带领学生参加各级比赛活动,课时计算方法参照本细则第11条执行。 23.监考费每一场10元;每出1份试卷10元。 24.课程大超市每一次按2课时计算,1个设计方案等同于1个教案。 25.创业工作室负责教师,每月管理津贴50元。 四、新教师工作绩效执行方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方案执行。 在试行中不断对本细则进行调整、补充、完善。 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劳资室对本细则有解释权。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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