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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到校工作的(包括调入)新教师需自备笔记本电脑的决定

2015-04-27 08:47:28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48

关于对到校工作的(包括调入)新教师
需自备笔记本电脑的决定

各系室、部门:

为了更好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按照《昌平职业学校岗位入职条件》要求,凡学校当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它高职院校、中职院校、普通学校和行业企业等部门调入学校从事教师岗位的人员,包括现在在职的专任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必须自备笔记本电脑。

本决定从201111日起执行

平职业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总务处

人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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