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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暑期干部会材料四2010-07-14 14:52:23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55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0年暑期干部会 材 料 四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2010年7月修订讨论稿) 一、教科研管理细则
二、教科研考核制度
三、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四、考核及成果奖励程序
2010年7月11日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2010年7月修订讨论稿) 教科研是学校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科研管理,激发教师科研兴趣,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特针对本校目前发展实际,在整合以往科研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形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整个管理制度由《教科研管理细则》、《教科研评价制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三部分组成。
教科研管理细则 为真正实现教师自主科研,以制度来管理人、以理念引导人,以服务帮助人。更好地促进教师、学生以及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课题管理细则 (一)学校每年1—3月为课题立项时间。对于立项的课题,每位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均需对课题做一次周密的开题汇报,开题汇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 (二)对于立项的课题,课题组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研究会,做一次月研究进展小结,把研究小节及会议纪要上交给科技信息研发部。 (三)学校对每个课题进行一次中期汇报检查,以此保证研究的进程和提高研究的质量。 (四)学校每年12月召开一次科研年会,表彰科研先进,优秀课题经验交流。 (五)对于结题的课题成果,学校将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并择优选送推荐参与各级科研成果奖的评奖。 二、论文管理细则 (一)每次的论文参评均需把电子稿及一份文字稿上交科研部存档,并在校园网公布参评论文目录; (二)每年12月进行校级论文征集,3月公布评选结果。每位教师(走教师系列的)至少需上交教育、教学、管理案例或论文1篇。(在学年内有论文获奖、发表的可以参加校级论文评选)。 三、校刊《昌平职业教育》管理细则 (一)《昌平职业教育》每学期举行二次研讨会,确定该期的主题、论文收集、修改分工以及版面设置等问题。各个系室在每期《昌平职业教育》中必须推荐一篇以上论文。 (二)每学期出版3期校刊。出版前文章内容定稿审核程序:各栏目负责人—《昌平职业教育》杂志负责人—科研部负责人—主管副校长。 四、科研评优细则 (一)凡要参评昌平区级以上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技术标兵、优秀班主任、紫禁杯班主任,其中科研以教师近三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价依据。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由常务副校长牵头,教务处、学生处、科研部共同讨论确定各类教师培养人选。 (二)根据科研考核结果及成果统计,学校每年评选出优秀课题组和科研先进个人(附评价细则),并在科研年会上予以表彰。 教科研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全体在职教师。 二、考核内容:案例和论文(发表或获奖)、课题(立项、获奖、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报告),教材,教学设计,讲座、经验交流等。 三、考核细则:(单位:分)
四、考核说明 (一)课题成果考核细则 1.课题成果必须是经过教育科研部门正式立项(包括总课题或子课题),并且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机构组织评选的科研成果。同一个课题成果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凭课题立项的文件和获奖证书(或文件)计分; 2.对于刚立项未开题的课题,(在考核期内)考核只对负责人和执笔人有效; 3.课题如果已经开题,则负责人与成员均需凭阶段性成果(开题报告或阶段总结)进行考核; 4.课题立项、结题、获奖,以公布(网上或文件和证书)时间为准作为考核依据。 (二)论文、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案例考核细则 1.论文(含课件)、教学设计、教育案例、说课(讲课)获奖必须是经学校推荐,由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或教育学会)组织评选的。各级教育学会二级学会或教育部门下属的二级单位组织的论文评选,按低一级标准计分。参与科研年会、学术培训时单独组织的论文评奖,按低一级标准计分。参与其他渠道(如杂志社、其他学术组织等)评选的论文不计分。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凭获奖证书(或文件)计分,第一作者按等级计分,第二、第三作者分数减半,其余作者不计分。 2. 论文发表为在校刊或公开发行(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教育教学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在报刊上发表与学校有关的新闻报导,不计分;入编某种丛书或文选的不计分。在有公开刊号的增刊上发表文章,在原刊物等级上降低一个档次计分。在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凭发表原件计分,第一作者按等级计分,第二、第三作者分数减半,其余作者不计分。 3.参与考核的获奖论文时间有效期:上次评比上交截止时间到下次上交截止时间内有效;参与考核的发表论文时间以发表日期为准。 五、考核结果奖励办法 1.作为学校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2.作为每年评定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3.作为评选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4.作为评选各级各类优秀的重要参考依据; 5.每年考核结果前十名者优先组织参加学术年会、各类考察活动等。 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提出的“科研兴教”、“科研强校”、“科研强师”的发展新思路,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增强教育科研能力,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以“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第一完成人为我校正式教职工和部门从事教研、科研及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所取得的成果。 一、奖励对象: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奖励内容:论文发表或获奖、课题获奖,校本教材与著作,教学设计、课件等。 三、获奖奖励办法:
(一)关于教科研成果奖励的规定 1.教科研成果是指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科研成果。 2.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设市级一等奖和市级二等奖、优秀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总数不超过约150项,其中特等奖5项,市级一等奖15项左右,二等奖30项左右,三等奖50项左右,由市教委表彰并颁发证书。市级一等奖授予获奖人证书和3000元奖金,市级二等奖授予获奖人证书和1500元奖金。 3.昌平区教科研成果评比为每五年一次,从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中评选。 (二)关于论文、课件、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成果奖励的规定 1.论文必须是经学校推荐由科技信息研发部存档,由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或教育学会)组织评选的。 2.级别说明 国家级:中国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央教科所 市级:北京市教育学会、北京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北京市教科院职成教所、北京市教科院职成教研中心 区级:昌平区教委、昌平区教育学会 各类教育学会二级分会组织的论文、课件等评选均降一级计奖;参与教科研年会、学术培训时单独组织的论文评奖,降一级发放奖金;参与其他渠道(如杂志社、其他学术组织等)评选的论文不计奖金。 3.同一篇成果只计最高奖,不重复计奖。 4.凭获奖证书(或文件)发放奖金。奖金由撰写人共同分享。 四、科研成果发表奖励办法 1.A等:每篇奖励800元。 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教育类核心期刊及职教类权威报刊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论文。 (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本为依据,详细目录见附件,职教类权威报刊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教育与职业》,《职教论坛》,《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教育研究》,《河南教育·下旬(职成教版)》,《中等职业教育》(浙江),《中国教育报》) 2.B等:每篇奖励600元。 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教育类一般期刊及《现代教育报》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 3.C等:每篇奖励100元。 在非公开发行的期刊如:《北京职业教育研究》上发表的教科研论文。 (说明:论文奖励标准按标准篇计算,标准篇字数为3000字及以上,不足标准篇字数按80%奖额发放;在有公开刊号的增刊上发表文章,在原刊物等级上降低一个档次给予奖励。在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奖励。 (凡是事先已由学校出资出版或发表的论著、论文、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4.D等:在校刊《昌平职业教育》上发表的论文,按10元/1000字给予奖励。 五、论著(教材)出版奖励办法 1.参加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职业教育类的教材、教学辅导用书编著的,主编、主审分别按每本(套)1000元、800元给予奖励,副主编、参编分别按每本(套)600元、400元给予奖励。(说明:上述主编为每一主编,其他主编按70%奖励发放。) 2.校本讲义及主编教材在获得相关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学校给予再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考核及成果奖励程序
一、事先备案 在论文投稿或教材拟出版之前,请到科技信息研发部备案。 二、申报成果参加考核与奖励 每年6月份,请到科技信息研发部申报成果参加考核和奖励,并提供以下主要资料: 1.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课件一并提交光盘。 2.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杂志封面、目录页及刊载论文页) 3.著作(教材)原件1部及著作(教材)封面、版权页、扉页的复印件各1份。 4.课题立项书、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报告。 5.讲座、经验交流材料等。 三、考核结果公布 于9月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及排名。 四、核发奖励成果 凡是通过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律由学校于统一时间内发放奖金。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科技信息研发部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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