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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职业学校大门出入管理规定2010-04-30 10:15:18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90次
昌平职业学校校园大门出入管理规定 为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校园内部安全稳定,切实保障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在校教师、学生以及工作人员应随身携带胸卡或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在校进行短期工作、临时性工作的外聘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须持学校统一制作的临时出入证,以备出入校门时查验。未带证件教师、学生需经部门领导、班主任电话通知认可方可进入。 2、住校学生周日晚六点之前到校,周五中午离校(特殊节假日见临时通知),在校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离校的,严格履行学校三级请假制度(书面向班主任申请、系主任签字同意、学生处签字加盖公章),向门卫出示假条方可离校。 3、走读生早上到校下午放学离校,中午可以回家就餐学生出示相关证件准许回家就餐。在校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离校的,严格履行学校三级请假制度(书面向班主任申请、系主任签字同意、学生处签字加盖公章),向门卫出示假条方可离校。 4、临时出入证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印制,各部门外聘临时人员出入证由部门领导到保卫处申领,申领时注明申领原因、使用人、归还时间,到期由部门领导统一收回归还保卫处。 5、个人证件要妥善保管,证件丢失的师生要及时补办。 6、从校内携带行李、包裹、家具、电器、建筑材料、花草树木等物品出校,须凭有关部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许可后,方可带出。 7、外来人员到校需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与被访人取得联系后经同意方可入校,离校时要出示被访人签字证明。 8、经过联系进、出校门的外来无学校证件车辆须经门卫人员查验、许可、并领取入校临时车证方可进入校园。车辆进入校园后,应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园管理规定,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禁鸣喇叭,不准乱停乱放。车辆离开学校时交回入校临时车辆证件。 9、严禁翻(跨)越围墙、围栏进出校园。 10、严禁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违禁品带入校园。 11、严禁将宠物带进校园。 12、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张贴、宣传,或从事摆摊等经营促销活动。 13、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甚至无理取闹、辱骂门卫人员的,由保卫处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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