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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职称评定教科研工作考核方案

2011-04-13 15:36:13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452

2011年教师职称评定教科研工作考核方案

 

一、    考核对象2011年参评中高级职称教师

二、    考核项目论文(发表或获奖)、课题(立项、结题、获奖),教材、专著。具体见附件。

三、    成果范围: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

四、上交考核表时间:2011416日前,考核表(打印稿)连同各种证书复印件上交到科技信息研发部。

(不提交考核表的视同零分,不能提供证书复印件的成果不统计)

五、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奖项

校级

区级

市级

国家级

课题获奖

一等奖

8

10

12

14

二等奖

6

8

10

12

三等奖

4

6

8

10

课题立项、中期总结或结题情况

负责人与执笔人

2

4

6

8

成员

1

2

3

4

论文(含课件)、教学设计、教育案例

一等奖

3

6

8

10

二等奖

2

4

6

8

三等奖

1

2

4

6

论文发表

1

4

6

8

出版教材(正式出版物)

主编

8

编委

4

说明:

1.论文(含课件)、教学设计、教育案例、说课(讲课)获奖必须是经学校推荐,由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或教育学会)组织评选的。各级教育学会二级学会或教育部门下属的二级单位组织的论文评选,按低一级标准计分。参与科研年会、学术培训时单独组织的论文评奖,按低一级标准计分。参与其他渠道(如杂志社、其他学术组织等)评选的论文不计分。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凭获奖证书(或文件)计分,第一作者按等级计分,第二、第三作者分数减半,其余作者不计分。

2.论文发表为在校刊或公开发行(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教育教学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在报刊上发表与学校有关的新闻报导,不计分;入编某种丛书或文选的不计分。在有公开刊号的增刊上发表文章,在原刊物等级上降低一个档次计分。在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凭发表原件计分,第一作者按等级计分,第二、第三作者分数减半,其余作者不计分。

3.课题立项以开题报告或课题审批书为依据,结题以结题证书或结题报告为依据,获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1413

附件: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师科研考核表

姓名:                       拟申报职称:      

 

一、    课题获奖情况

课题名称

评定单位

评定等级

评定时间

负责人、执笔人或者参与者

二、    课题立项、中期总结或结题情况

课题名称

立项单位

研究起止时间

成果类别

负责人、执笔人或者参与者

三、    论文(含课件)、教学设计、教育案例获奖情况

题目

评定单位

评定等级

评定时间

合作者

四、    教材、论著编写情况

名称

出版单位

出版时间

主编或参编

五、    论文发表情况

题目

发表刊物

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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