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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职称评定教科研工作考核方案2011-04-13 15:36:13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452次
2011年教师职称评定教科研工作考核方案
一、 考核对象:2011年参评中高级职称教师 二、 考核项目:论文(发表或获奖)、课题(立项、结题、获奖),教材、专著。具体见附件。 三、 成果范围: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 四、上交考核表时间: (不提交考核表的视同零分,不能提供证书复印件的成果不统计) 五、考核细则:
说明: 1.论文(含课件)、教学设计、教育案例、说课(讲课)获奖必须是经学校推荐,由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或教育学会)组织评选的。各级教育学会二级学会或教育部门下属的二级单位组织的论文评选,按低一级标准计分。参与科研年会、学术培训时单独组织的论文评奖,按低一级标准计分。参与其他渠道(如杂志社、其他学术组织等)评选的论文不计分。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凭获奖证书(或文件)计分,第一作者按等级计分,第二、第三作者分数减半,其余作者不计分。 2.论文发表为在校刊或公开发行(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教育教学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在报刊上发表与学校有关的新闻报导,不计分;入编某种丛书或文选的不计分。在有公开刊号的增刊上发表文章,在原刊物等级上降低一个档次计分。在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凭发表原件计分,第一作者按等级计分,第二、第三作者分数减半,其余作者不计分。 3.课题立项以开题报告或课题审批书为依据,结题以结题证书或结题报告为依据,获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附件: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师科研考核表
姓名: 拟申报职称: 一、 课题获奖情况
二、 课题立项、中期总结或结题情况
三、 论文(含课件)、教学设计、教育案例获奖情况
四、 教材、论著编写情况
五、 论文发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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