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宋志坤同志的处理决定
2010-03-29 14:23:03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629次
关于对宋志坤同志的处理决定 各部门: 经查计算机系宋志坤同志于上学期为北京市求实职业学校(以下简称“求实职业学校”)完成《网络技术常用工具软件》课程设计,并被求实职业学校上报到北京市教科院职成教教研中心;本学期,私自接受求实职业学校每周十七课时的教学任务,并于2月22日到3月1日期间,谎称病假,到求实职业学校任课。 宋志坤同志的所作所为情节恶劣,严重背离了教师职业道德,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影响极坏。但鉴于其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和给学校工作造成的损失,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宋志坤同志处理如下: 1.深刻反省,写出书面检查; 2.行政记大过; 3.六个月内不享受结构工资和学校其它任何福利待遇;在此期间,对于学校安排的工作,如不能按质量完成,将视情况扣除基本工资; 4.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 希望其他教师引以为戒,加强师德修养,强化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多做贡献。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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