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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的安排意见2011-03-07 08:57:07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44次
[2011]{督}01 段福生
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前一阶段教育评价工作进行情况分析 在学校下发昌职校【2010】37号文件“关于落实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评价工作意见”及38号“关于开展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督导评估工作的程序安排意见”及评估细则后,各部门、各系室均做了充分的迎检准备,对相关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的梳理与编排,目前已初见成效。在迎检过程中各专业系室的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展开一场全员参与的迎检活动。各系师生在备检活动中表现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校检查评估组在2011年元月按检查程序安排完成对六个专业系室全面素质督导工作。近期学校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各专业系室,并依据综合评估结果分别给予相应的表扬与奖励,同时要求各系室按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对评估中存在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给予落实;对档案材料的缺项及问题再次组织人员进行修改与补充,使之达到评估细则要求的标准。 近期市教委职成处【2011】2号文件对示范专业建设制定了系统评估细目,学校要求各系室在重新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将市教委职成2号文件规定评估内容合并在一起进行补充整理,并按文件的标准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把加强专业建设作为系室头等大事扎实做好,学校将在期中过后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专业系室进行专项的督导评估,望各专业系室做好准备工作。 按照督导工作程序,上学期期末对各职能部门实施素质教育督导的情况进行初检。基本情况是各职能部门已开展准备活动,但重视程度不够,与专业系室工作态度有较大差距,没有形成全员参与的态势,档案材料整理尚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数量与质量均有一定的问题。为此,学校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校发[2010]38号文件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档案材料按照校发38号文件第三项关于职能部门指标内容进行整理、编序。 二、对职能部门进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安排意见 1. 时间安排: 2011年3月4日—3月13日为各部门整理准备时间(档案材料) 3月14日—15日对学生处 教务处、指导办、总务处进行评估 3月16日—17日对高职办、体育组、车队、保卫、卫生室进行评估; 3月21日—23日对培训中心、园林花卉实训基地进行评估; 3月24日—25日对校办、信息中心进行评估。 2. 督导程序: (1)先进行档案材料的评估,档案材料在前一天集中在三楼侧会议室备检。 (2)各部门主任做自评报告(具体时间待通知,评估组成员除原有成员外需另增各专业主任参与评估打分)。自评报告在3月15日报校督导室初审。 (3)教工代表将根据自己时间安排进行档案的评估打分,填写评估报告表。 评估会议程序按原专业系室的形式进行,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质量要求 1. 全体干部要进一步提升对全面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意义的认识,要站在促进学校发展的高度去落实此项工作;要以认真积极的工作态度带领教职工投入到迎检工作中来;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原则;做好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部门档案材料的整理、编排工作。 2. 学校将依据督导评估的结果对优秀部门、系室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好,执行不利的部门给予批评告诫;对相关的干部进行问责,给予组织处理。 3. 学校要求各部门、各系室做好督评后期的整改工作,要以国家级示范校的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认真执行段校长近期提出的“树正气、讲创新、重管理、做实活、谋发展”的工作要求。 4. 学校要求校评估组、教工代表等所有参与评估的成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估工作,要认真客观的写好评估意见,坚持评价不受任何干扰,要使被评部门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评估目的。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教育督导室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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