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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和理事会成员的决定2019-04-23 11:35:18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76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 职 【2019】 27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校长和理事会成员 的决定 各部门: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依据《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经4月19日校务会研究决定: 一、左欣同志任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 二、段福生、左欣、郑艳秋、丁云鹏、赵东生、董凤军、肖亮、王超(小)、樊妍等9名同志为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理事会成员。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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