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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号关于调整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和理事会成员的决定

2019-04-26 15:14:33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55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 职      2019     27

关于调整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校长和理事会成员

的决定

各部门: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依据《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章程》,经419日校务会研究决定:

一、左欣同志任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

二、段福生、左欣、郑艳秋、丁云鹏、赵东生、董凤军、肖亮、王超(小)、樊妍等9名同志为北京市昌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理事会成员。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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