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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2017-09-28 10:03:10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35次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提高广大干部教师廉洁从教、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根据区教育工委、教委要求,现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相关作风纪律要求如下(十严禁): 1.严禁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严禁外出旅游、参加聚会等活动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事,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话; 3.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合作单位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4.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 5.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等的宴请; 6.严禁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严禁违规利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花卉、月饼等节礼; 9.严禁违规使用公车、ETC卡、加油卡等; 10.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或其他单位要求提供宴请、健身、娱乐活动等。 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各位干部要切实按照《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分管部门教职工的教育引导,风清气正过“双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学校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欢迎广大教职工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联系方式: 1.意见箱设置在图书楼一层东侧ATM机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党务办公室,邮编102206; 3.电子邮箱:cpvsjijian@126.com。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纪检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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