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管理员登录 |
![]() |
|||||||||
校外主页 | 资源库 | 电子图书 | 电子期刊 | 文件传输 | 学生发展中心 | 科研信息 | 中国知网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校务公开 >> 对干部、党员、教职工约谈制度 |
对干部、党员、教职工约谈制度2014-11-03 08:27:24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336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职【2014】56号 对干部、党员、教职工约谈制度 第一条 约谈制度是学校党政领导或委托、责成相关领导通过约谈形式对学校各级干部、党员、教职工进行警示提醒、批评教育、专项调查、处理意见的特别谈话制度。 第二条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必须进行约谈 1. 约谈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党的方针、政策、文件精神、纪律条规(不构成犯罪的)时; 2. 约谈对象严重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时; 3. 约谈对象出现失职、渎职行为时; 4. 约谈对象严重违反学校的校规校纪时; 5. 约谈对象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失时; 6. 约谈对象严重损伤学校声誉时; 7. 约谈对象严重阻碍学校改革推进时; 8. 约谈对象在某一方面存在较大问题时; 9. 约谈对象在师生中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时; 10.约谈对象存在较严重思想认识偏差和行为表现时; 11.约谈对象工作作风或者其他方面急需改进时; 12. 其他情况需要约谈时。 第三条 要将约谈关口前移,防范重心下移,及时察觉并解决一些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约谈、早预警、早解决,防止问题的聚积和扩大。 第四条 约谈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约谈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程度,以严肃、诚恳的态度,帮助其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及产生的原因,指出方向和改正的办法。 2.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行之以礼”的原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提升约谈对象对问题深层次上的认知。 3.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导不可激”的原则,做好宣传、解释、教育工作。 4.坚持“不姑息、不迁就”的原则。对确实存有严重问题,拒不承认而又坚持错误的,给予加重处理。 5.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原则,不侵犯约谈对象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 6.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上或行政上对约谈对象的评价、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必须同本人见面,充分听取和考虑约谈对象的意见。 第五条 约谈对象要做到 1、相信学校,相信组织,把约谈看作对自己的最大关心和爱护。 2、要按时接受约谈,并对自己涉及的问题毫不保留、全部、如实地向组织作说明与陈述;不得隐瞒,避重就轻,逃脱责任;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和抵制心理。 3、对自己涉及问题的认识,要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尤其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4、要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组织上的帮助、谅解和从轻处理。 5、要诚恳接受组织上的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分,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工作。 6、要把改正问题的认识和决心落实到实际工作、学习、生活中去。 第六条 努力提高约谈质量和效果 1、约谈人要站在学校组织高度上与约谈对象进行谈话,不要带有任何个人意识。 2、约谈人要加强调查研究,重事实、重证据,把准并妥善运用好各种信息资料。 3、约谈人要抓住矛盾本质,切中问题要害,掌握好约谈对象心理,稳控好其情绪。 4、约谈人要理清思路,做到心中有数,向约谈对象阐明正确的思想认识,绝不能采取压制的办法。 5、涉及到需要保密的问题时,约谈人和约谈对象都不要向外泄漏。 6、要形成客观、详实、完整、规范的约谈档案材料,并要妥善保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4年10月30日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校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