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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干部岗位变动做好交接工作的要求的通知2013-09-01 10:47:42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53次
昌职校 [ 2013 ]第21 签发人:段福生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干部岗位变动做好交接工作 的要求的通知 根据学校组织、纪检、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干部交接工作顺利进行,不因交接工作影响学校工作,接任干部和离任干部必须严格履行交接要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干部岗位变动的涵义 干部岗位变动是指具有干部身份(包括区教委正式任命或学校内聘任)的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其工作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包括调出或校内调整)。 二、交接时间 1.调离学校的干部,在其调离前一周内完成交接工作; 2.校内调整,在学校任免通知下发一周之内,应完成全部交接工作。 三、交接方式与要求 1.中层干部的工作交接,由分管本部门工作的副校级领导或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主持; 2.校级干部的工作交接,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召开由离任干部、接任干部及相关领导参加的工作交接会,明确接任干部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认真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交接过程中,保持整体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科学性,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特别是在安全、稳定、保密等重要部门和重点工作方面,交接期间接任干部和离任干部要共同负责,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与失误。干部在接任、离任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四、交接内容 1.文件交接:离任干部对在任期间经手、存档、批阅或办理的有关校内外各类文件要进行认真清理,未办理完结的文件以及对工作有重要价值的文件要向接任干部特别说明,所有交接文件都要进行列表登记,并与接任干部办好交接手续。 2.财务交接:离任干部要在学校下发任免通知后一周内结算本系室所有财务收支情况,并在财务室协助下,打印结算单,与接任干部办好交接手续。 3.办公设备交接:凡在岗时用公款配给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物品等,离任时要移交给接任干部或学校,不得随人带走。因工作需要须带走的,要征得主管校级领导或校长同意,并要到总务处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4.其它交接:其它需要交接的各类事项(包括各类重要工作的过程材料、未完结的相关工作等)和物品,离任干部也应与接任干部办好交接手续。 五、接、离任干部的责任 (一)离任干部责任 1.应保证所移交资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2.对其任职期间所负责的一切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3.对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未尽事项,离任干部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接任干部责任 1.自任免通知生效之日起,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2.对离任干部移交的未尽事项,属其职责范围内的,应按相关要求继续办理。 六、填写交接清单 接、离任干部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认真填写交接清单(见附件,一式三份),清点交接完毕后,相关人员签字,交接双方和学校各执一份。 特此通知。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干部岗位变动交接文件清单(一) 2.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干部岗位变动交接财务清单(二) 3.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干部岗位变动交接设备清单(三) 4.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干部岗位变动交接工作清单(四) 附件1: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干部岗位变动交接文件清单(一)
交接时间: 交接地点: 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干部岗位变动交接财务清单(二) 1.部门财务状况: 2.部门现金状况: 3.部门债权债务状况: 交接时间: 交接地点: 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干部岗位变动交接设备清单(三)
交接时间: 交接地点: 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干部岗位变动交接工作清单(四) 1.部门工作总体情况: 2.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3.尚未完结的工作: 交接时间: 交接地点: 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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