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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基地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

2010-05-05 15:44:22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95

        

关于对实验实训基地(实训室、车间、场地等)

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系、室: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管理,针对我校教学实验实训基地安全工作提出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对设施、设备、物品要求内容

1、实验实训的试剂、药剂、物品、用具(尤其烹饪实训刀具、园林实训刀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放置、加强管理、正确使用和详细记录。

2、实验实训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维护、保养。

3、实验实训基地的用电线路、插座等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格标准,合理使用,不得超载超负荷使用。

二、对人员及使用要求内容

1、实验实训基地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由教务处对校内实训场所总负责,各系对自己所管辖实训室负总责,每个实训室安排实训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发现问题,迅速上报,及时处理。每个实训室钥匙由实训管理员管理并交一把在总务处留存。

2、实验实训室的管理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人员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实训日志必须齐全完整。

3、履行使用交接手续。教师使用实验实训基地时要对使用期间内安全工作负责,恪尽职守,认真记好当日使用记录,履行使用交接手续。各实验实训室实行每日下班断电管理制度,由实训室管理员具体负责。

4、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由教务处总负责,各系配合,对我校各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对实验实训基地的安全情况每月进行定期自查,同时,严格各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领发、使用和登记手续。

5、由保卫处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每月对我校教学实验实训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认真做到防患于未然;并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迅速解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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