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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30日下午政治理论学习中个别党员违反学习纪律问题的处理决定

2018-04-12 17:59:44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283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关于330日下午政治理论学习中个别党员

违反学习纪律问题的处理决定

 

    330日下午,学校党总支组织全体教职工每月一小时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过程中个别党员学习态度不端正,纪律意识淡化,在现场使用耳塞、手机等现象,违反了学习纪律和会议纪律,没有为普通教职工做出表率,没有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领导干部责任过错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特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于龙

学前教育系教师,中共党员,在政治理论学习中佩戴耳塞,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节严重,处理如下:

1.深刻反省,写出书面检查,在学前与园林党支部党员会上作检讨;

2.减扣3月份超工作量与教育教学成果奖500元;

3.半年内(至2018930日),不得参评各种先进。

二、苏佳玲

园林系教师,中共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学校党总支),在政治理论学习中使用手机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处理如下:

1.深刻反省,写出书面检查,在学前与园林党支部党员会上作检讨;

2.减扣3月份超工作量与教育教学成果奖300元。

三、相关责任领导处理意见

(一)学前教育系主任刘凤芝,对于龙同志的违纪行为负有监管、教育不力的责任,处理如下:.

1.对自己在本部门教师日常管理、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抓住机会对本系教师进行纪律、作风方面的专题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一周内交党建办公室。

2.减扣3月份超工作量与教育教学成果奖200元。

(二)园林系主任高鑫,对苏佳玲同志的违纪行为负有监管、教育不力的责任,处理如下:

1.对自己在本部门教师日常管理、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抓住机会对本系教师进行纪律、作风方面的专题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一周内交党建办公室。

2.减扣3月份超工作量与教育教学成果奖200元。

(三)学前与园林党支部书记张春美,对本支部党员教育、监管不到位,责令深刻反思,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一周内交党建办公室。

四、其他

1.将此次事件列入当事人所在部门学期工作考核范畴;

2.各部门要从此次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组织开展作风纪律大讨论,举一反三,从整顿会风、学风开始,使全体党员和普通教职工理解“小事不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进一步增强规矩和纪律意识,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提升学校整体战斗力、执行力和向心力;

3.由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全校性大型活动、全校性会议、教师(党员)学习培训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纪律要求。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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