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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对部分干部任职调整的决定2017-09-01 15:25:31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213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 职 【2017】 31号 关于对部分干部任职调整的决定
各系、室、部门: 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需要,针对部分干部的实际情况,经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以下干部的任职做如下调整。 1.丁云鹏:不再担任汽车系主任; 2.左欣:不再担任经济管理系主任; 3.张晶磊:任汽车系主任,不再担任汽车系常务副主任; 4.段志禹:任经济管理系主任,不再担任经济管理系常务副主任; 5.张岚:任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校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6.闫振义:任职业指导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职业指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7.肖亮:任人力资源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人力资源办公室副主任; 8.刘继阳:任学前教育系副主任,主抓德育工作,不再担任园林系副主任; 9.于占游:任园林系副主任,主抓德育工作; 10.李伟松: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主抓教学工作; 11.贾晓燕:任党务办公室副主任; 12.王晓婧:由园林系调整到农业产业服务办公室,不再担任园林系副主任; 13.王娜:任经济管理系教师,不再担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 14.高素维:由学前教育系调整到南口校区任英语教师,不再担任学前教育系副主任; 15.韩福建:由南口校区调整到体育与健康办公室任体育教师,不再担任南口校区总务副主任。 请以上任职调整人员及相关系、室、部门做好调整及交接工作。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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