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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2016-09-13 10:01:41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49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不正之风反弹,根据区教育工委、教委要求,现就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相关作风纪律要求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外出旅游、参加聚会等活动不做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事,不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话;

3.严禁违规接收学生、家长、合作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安排;

5.严禁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7.严禁利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月饼等节礼;

8.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9.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或其他单位要求提供宴请、健身、娱乐活动等;

党员、干部要廉洁自律,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各位干部要切实按照《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分管部门教职工的教育引导。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联系方式:

1.意见箱设置在图书楼一层东侧ATM机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党务办公室,邮编102206

3.电子邮箱:cpvsjijian@126.com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纪检委员会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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