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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新教师工作流程

2015-03-30 15:03:26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46

接收新教师工作流程

 

1、各用人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求,申报本部门的新教师需求计划,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会同人事、各部门,结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初拟昌平职业学校的新教师需求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最终确定新教师招聘人数、学科。

3、人事部门根据教务处上报岗位需求,采取面谈、试讲、笔试等形式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填写面试、试讲情况表,上报校长办公会予以审批,结果呈报校长。

4、人事部门将学校意见上报昌平区教委人事科,予以审批。

5、昌平区教委人事科审批完毕后,人事部门根据昌平区教委人事科的审批程序、时间节点向拟聘新教师发通知,拟聘教师持就业协议书原件、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外语四、六级复印件,与昌平区教委人事科签署协议。(协议书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违约则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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