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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制品及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法2012-03-16 12:07:57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65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制品及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品及校园文化建设的管理,规范宣传品的制作与使用,稳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 管理原则: 1. 校内宣传品制作要服从大局,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原则上只制作和使用与学校重大活动有关的宣传品。 2. 根据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以节约和必要为原则。 一、 管理工作分工: 1. 各系室: (1) 负责宣传品内容、形式的确定;与设计公司沟通确定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宣传品的使用(包括悬挂、张贴及回收)。 (2) 负责填写《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审批表》(附件一),分别由经手人、主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后,交付设计公司方可制作。 (3) 负责向设计公司提供《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结算表》(附件二),由设计公司填写并附上详细费用清单后,于安装前收回,存档。 2. 各系室联系人: (1) 系室需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负责宣传品制作的沟通工作。并将联系人名单报送至科技信息研发部。 (2) 联系人名单将交与设计公司,在宣传品设计制作的过程中,设计公司只与固定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 (3)如联系人更换,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通知科技信息研发部。 3. 设计公司: (1)负责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2)负责填写《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结算表》,附上详细预算,并加盖公章或由经理签字,安装制作前交与各系室联系人。 二、 管理工作流程: 1. 各系室负责制定宣传品内容,交由设计公司设计。 2. 设计公司设计后,由各系室负责定稿审核,确定制作材质、尺寸、数量、费用。 3. 填写《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审批表》后,经领导审批后,交付设计公司制作。 4. 设计公司制作完成,各系室负责与设计公司安装人员沟通安装细节并实施安装。 5. 宣传品使用期过后,各系室负责及时回收宣传品。 6. 安装后,由各系室提供有设计制作公司盖章的《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结算表》和费用清单,交由学校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后留存。 7.凡是未能提供《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审批表》和《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结算表》的项目,学校一律不予结算。 四、备注: 1.凡属审核校对不严格,造成宣传制品内容有重大错误,需重新制作的,费用由系室承担。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单次活动或项目价值500元以上项目。500元以下的,可不审批,由广告设计公司向学校定期提供清单结算。 3.本管理办法于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附件一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审批表》 (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经手人、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留存)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宣传品制作结算表》(附费用清单) (本表一式四份,分别由广告设计公司、经手人、主管领导、财务主管领导留存)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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