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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职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1-03-17 09:50:36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45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 职 【2021】 24号 关于印发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职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职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21年3月16日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职工工作交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作交接的管理,规范干部、教师职务(岗位)变动办理交接工作,确保工作交接高效有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工作交接是指教职工因调出、干部职务调整 、教师部门调整等原因需要进行的工作交接。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工作交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岗位情况、资产情况、文件档案资料三方面的交接内容。 第四条 工作岗位情况交接内容包括重要工作、合作情况及人员情况交接。 (一)重要工作交接。交接人要向接收人详细说明近期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安排等。 (二)合作情况交接。交接人要向接收人详细说明与市区教委、各委办局、合作企业、院校等单位合作的主要内容,对接联系人情况及联系方式、急需处理的问题等。 (三)人员情况交接。交接人要向接收人详细介绍本部门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工作安排等情况。 第五条 资产情况交接包括交接人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专项资金的交接。 (一)固定资产交接。固定资产交接指的是教育教学设备、办公设备、管理设备等。固定资产交接需上交所管辖的资产账册,账册内包含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且账册内容要有资产数量、名称、价值、取得日期、存放地点、资产实际状态(完好、损坏、无实物)等信息。 (二)无形资产交接。无形资产交接指的是服务于教育教学和管理所开发的各种资源包和平台。 (三)专项资金交接。专项资金指的是各系室、部门编制、申报部门项目文本。 第六条文件档案资料交接内容包括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影像及照片等资料的交接。 (一)纸质材料交接。纸质材料应按交接内容分类整理,清晰列出材料目录,同时明确材料份数及页数,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说明。(不同岗位的文档交接内容见附件1) (二)电子材料交接。电子材料要分类整理,逐级建立文件包后清晰列出材料目录,明确材料份数及页数,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说明。 (三)影像及照片交接。影像及照片资料要做内容说明,明确事项时间、地点及内容。 第七条 交接工作按照组建交接工作小组、准备交接内容、召开正式交接工作会的程序规范实施。 (一)组建交接工作小组。校级领导工作交接,由副书记任工作交接小组组长或由校长指定其他人员任组长,牵头组建工作小组,由组长根据副校级领导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交接内容,制定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接,由部门主管副校级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并组建工作小组,牵头负责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交接工作。教职工工作交接由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交接工作小组组长在学校发布调整工作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建交接工作小组。 (二)准备交接工作内容。交接人在收到学校调整工作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学校交接工作的要求完成交接事项的清理,并认真、详细填写《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工作调整交接材料清单》。 (三)召开现场交接工作会。交接工作组长在学校发布工作调整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交接工作会。交接双方按照交接清单要求核查内容,监交人员、交接双方核查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八条参与工作交接的双方人员应本着对工作高度重视、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好工作交接。 (一)交接人应保证交出物品完整、安全,交接材料内容准确清晰、符合实际,保证交接工作内容无遗漏。 (二)接收人应详细核实交接的工作内容、仔细清点实物资产、详细查看文档材料,确保无遗漏、无差错。如因核实、清点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由接收人负责。 第九条 纪检、督导等部门领导应参与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交接的监交,监交人负有认真监督整个交接过程的责任。 第十条 因工作不认真,工作交接出现遗漏、疏忽、拖沓等情况,导致工作贻误,造成学校损失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工作交接文件档案资料交接标准》 附件2:《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工作交接材料清单》 附件1: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工作交接 文件档案资料交接标准
一、系室工作交接需提交的文件档案资料 (一) 教学工作交接 1.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1)行业企业调研报告;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近三年); (3)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设计、课程配套教学资源; (4)各专业开发的教材; (5)近三年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过程材料,如职业能力分析、专家论证会记录等; (5)近三年新增专业申报材料及审批文件; (6)近五年专业3+2衔接申报材料及审批文件; (7) 1+X证书相关材料; (8) 校企合作协议、实施过程性材料、校企合作方的相关信息等; (9)国际合作项目的方案、协议、实施过程及成果性材料、校外合作方相关信息等; (10)其它与专业建设相关的材料。 2.系室教学管理工作 (1)近三年系室教学管理文件、制度、方案; (2)近三年系室教学活动过程材料,包括方案、照片、活动记录、总结、信息稿等; (3)近三年系室技能大赛,包括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技能大赛过程材料,如报名表、训练记录、获奖证书等; (4)近三年系室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总结; (5)帮助、指导、检查系室内教师教学业务过程材料,如新教师亮相课、考核课、三有认证课组织、指导等影像、文字资料; (6)每学期系室考试管理工作,包括考核考试方案、试卷内容审核、成绩分析等。 3.系室教学改革工作 近三年系室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方案、过程管理材料等。 4.系室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1)系室教师队伍建设方案、过程管理、取得证书材料; (2)系室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管理,如报名表、提交赛项终版材料、获奖证书照片、复印件等; (3)系室内教师工作室建设,如建设方案、培训过程材料、证书等。 (二)德育工作交接 1.德育工作相关文件、制度 (1)上级下发对系室德育工作有指导、长远意义需参照执行的文件、制度、通知、方案、安排等材料; (2)对系室德育工作有长远指导、借鉴意义的,围绕系室实际制定的文件、制度、重要通知和安排等材料; (3)本系室德育工作相关的规划、德育理念材料、各学期计划和总结; (4)对今后工作有长远借鉴意义的,系室开展的重要德育活动方案。 2.日常重要工作 (1)系室班级、班主任、学生整体情况及相关材料; (2)系室学生干部培养情况,及有关重要材料; (3)系室名学生培养情况,及有关重要材料; (4)系室特殊学生教育情况,及有关重要材料; (5)系室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包括名班主任培养情况,及相关重要材料; (6)系室德育专项资金利用情况,及有关文件、制度、报表和报销材料; (7)系室实习管理文件、协议、鉴定等有关重大重要工作内容材料; (8)系室共青团工作情况,及相关文件、制度、重要活动材料; (9)系室社团工作情况,及相关文件、制度、重要活动材料; (10)系室重要、典型德育活动,包括班主任队伍建设、学生教育; (11)经手负责保存的系室德育重要荣誉、成果、成册材料等。 (三)科研工作交接 1.本部门近5年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教改立项、出版著作、教师论文获奖等科研开展情况清单及档案材料。 2.本部门微信公众号开设与管理情况说明。 (四)招生就业工作交接 1.顶岗实习管理 (1)任职期间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总结; (2任职期间合作企业名单及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我校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3)毕业生就业半年情况统计(单位、薪资、岗位等); (4)任职期间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名单、文字、照片、视频等材料; (5)学校与合作企业签署的校企合作协议; (6)顶岗实习三方协议。 2.新增专业相关文件材料 (1)任职期间新增(3、3+2、3+2+2)学制的专业申报书; (2)新增专业批复文件; (3)与对接院校签署合作协议。 3.学生资助工作 (1)国家奖学金证书; (2)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审批表及证书。 4.联合办学工作 (1)任职期间联合培养学校名称,合作专业,人数,名单等材料; (2)任职期间与联合培养学校签署的协议。 (五)其他应交接的文件档案资料 二、职能部门工作交接需提交的文件档案资料 1.指导性文件材料:上级下发或学校指导部门工作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等材料; 2.管理制度材料:体现部门内部或与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标准等材料; 3.项目管理材料:部门所属各类项目管理所生成的各类材料; 4.队伍建设材料:体现部门人员岗位职责、标准、评价、绩效管理及过程材料; 5.对外合作材料:部门所属负责对外合作的协议、对接及管理等材料; 6.影像记录材料:各类会议记录、影像、数据及体现部门管理发展所形成的其他材料 7.其他应交接的材料 附件2: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交接工作材料清单
四、其他应当交接的工作(可另附页):
双方签字(手签): 交接人: 接收人: 监交人签字(两人及以上,手签):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交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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