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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转发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国庆节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文件的通知2016-09-28 17:44:21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62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文件 昌 职 【2016】 39号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转发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国庆节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文件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国庆节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昌教纪【2016】2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各部门要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按照《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学校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实地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办。 举报方式: 1.意见箱设置在图书楼一层东侧ATM机旁; 2.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党务办公室,邮编102206; 3.电子邮箱:cpvsjijian@126.com。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6年9月28日
附: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国庆节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昌教纪【2016】2 号
关于国庆节期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教委机关各科室: 在国庆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对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公款收送节礼和电子礼券; 2、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 3、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等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4、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5、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6、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制度; 8、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9、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1、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12、严禁节日期间不请示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出京;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区纪委、教育纪工委将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实地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办。
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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