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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与成果记账式评价方案(试行)

2012-12-10 11:01:09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98

   办发[ 2012 ]                              段福生

关于下发《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师教学科研

工作过程与成果记账式评价方案(试行)

的通知

各部门: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与成果记账式评价方案(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下发给大家试行。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与成果记账式评价方案(试行)

附: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与成果记账式评价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发展潜力和竞争意识,鼓励教师创先争优,激励教师学习工作热情,本着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的宗旨,引导教师进行自主管理和规划发展,发挥特长,突出特色,通过过程性和成果性记账评价的方式,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推进学校的内涵建设。

二、记账评价范围

全体任兼课教师。

三、记账评价部门

1.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部(结果性记账、汇总)

2.各系、各教研组(积累过程资料)

四、记账评价操作方法

1.记账评价按积分形式进行,单项计分,总分100分,附加分30分;

2、教师个人记账评价成绩每学期进行阶段性汇总,每学年进行年度汇总,阶段性汇总和年度汇总在校内进行公示;

3.对校内进行的教学常规评价、教学成果评比、科研成果评比、教学活动及相关大赛的成绩,根据项目和等级按权重记账。每个项目结束后由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部及时计入个人记账评价成绩;

4.对学校推荐或学校同意申报参加上级各机构组织的教学比赛、教学成果评比、科研成果评比、专业技能大赛等项目(包含辅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项目),以教师(或学生)的获奖证书、奖杯等为依据进行记账。

每月26日前由教师所在部门统一把教师获奖情况汇总上报到相关负责统计部门,同时要提交比赛通知和获奖证件复印件(或出示奖杯原件)。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部按不同权重进行及时记账;

5.承担学校重大项目,每学期末由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部与各系室根据项目方案、实施过程和项目成果讨论评定,并报学校班子会审议。

6.教师个人记账评价的学年积分(年度汇总分),作为绩效工资学年奖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评价的主要内容

1.教学常规过程性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文件、课堂常规、学生课业、学生满意度等;

2.与教学有关的教师教学技能比赛、专业技能大赛、教科研成果评比等成果性内容;

3.完成学校重大项目和获奖的相关成果。

六、记账式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价方式

配套细则

统计部门

教学常规15

教学常规评价

10

1.每学期期末,对每位教师的教学月常规评价进行汇总,对教学常规优秀者计10分,良好计8分,一般计6分,不合格(有违规现象)计0分。

2.两个学期平均分为个人该项最后计分。

学校

《教师教学常规评价细则》

教务处

学生评教(满意度测评)

5

1.每学期,进行学生评教活动,根据学生的满意度评价分数评出4个等级,优秀者计5分,良好计4分,一般计3分,差计0分。

2.两个学期平均分为个人该项最后计分。

学校《学生评教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25

教学设计评比

5

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教学设计评比,分四个等级计分:一等奖计5分;二等计4分;三等奖计3分;参与者计2分。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教学设计或不参与者计0分。

学校《教学设计评价标准》

教务处

说课(说课程)

10

每学年,举行一次全体教师参加的说课或说课程比赛,对比赛结果分四个等级计分: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参与者计4分,不参与者不得分。

学校《说课评价标准》和《说课程评价标准》

教务处

课堂教学评比(专家听评课)

10

每学年,进行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聘请专家进入课堂听评课,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等级进行计分:优秀计10分,良好计8分,一般计6分,参与计4分。对于出现严重教学错误者计0分。

学校《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教务处

课程资源

20

课件评比(PPT

5

1.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教学课件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计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未获奖参与者2分,不参与者计0分。

2. 两个学期平均分为个人该项最后计分。

 学校《教学课件评比标准》

教务处

云空间特色评比

5

1.每学期,进行一次云空间资源建设和使用评比,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有使用未获奖者计2分。

2. 两个学期平均分为个人该项最后计分。

学校《云空间资源建设评比标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实训手册、工作页、学生读本等

5

1.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训项目手册》、《课程超市项目手册》、《阶段性实习手册》、《学生学习工作页汇编》、《任务书汇编》或《学生课外学习读本》等征集。

2.填写《学习资源开发和使用情况申报表》,学校审核开发的内容和使用效果。对合格者按照数量计分,完成一类者计2分、2(2)以上者计5分。

学校《学习资源开发和使用情况申报表》

教务处

选修课开发

5

每学年内,承担一门(含一门)以上选修课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学校选修课开发和承担的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教科研成果(20

课题研究

10

1.课题立项(5分):凡是立项课题,根据课题的级别分别计分:国家级课题计5分,北京市课题计3分,昌平区课题计2分,学校课题计1分。

2.课题结题(5分):针对课题结题,根据所结课题的级别分别计分:国家级课题计5分,北京市课题计4分,昌平区课题计3分,学校课题计2分。

3.第二、第三课题参与人分别按课题负责人的1/21/4计分,其余参与人根据课题规划计0.52

课题立项材料;课题获奖证书为依据。

有关课题级别的详细划分见《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科研评价方案》。

科技信息研发办

论文、课件等获奖

5

1.每学年按照下列标准对获奖论文、课件第一作者按下列标准计分:A级评审机构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B级评审机构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C级评审机构的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2.教育教学类案例减半计分;

3.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分别按第一作者的1/2、按1/4计分。

4.同一论文,以最高得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以论文、课件获奖证书为依据。

ABC的机构划分和相关的说明详见《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科研评价方案》

科技信息研发办

论文发表

5

1.论文发表每学年统计一次,并按照下列标准计分: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每篇第一、二、三作者作者分别计5分、3分、2分;在标注有ISSNCN刊号的国内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每篇第一、二、三作者分别为3分、2分、1分(增刊不计分);在合法发行的非正式期刊上发表,每篇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2分、1.5分、 1分。

2.教育教学类案例发表减半。

以发表的有效证件或发表文章的相关复印件为依据。

各种刊物的分类详见《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科研评价方案》

科技信息研发办

校外比赛获奖 (15)

教学技能或专业技能比赛

10

教学技能和专业技能比赛获奖教师按等级不同进行计分,国家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75分;市级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53分。

以教师获奖证书(奖杯)为依据

教务处

辅导学生比赛

5

辅导学生参加全国和北京市比赛获奖,根据学生获奖等级分别计分,学生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计543分;学生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计4分、3分、2分。

以学生获奖证书(奖杯)为依据

双师能力

(5)

企业实践

5

每学年,教师深入企业进行企业实践,有完整的实践过程材料,经考核合格并能推进专业建设和个人发展的,按照每学期累计企业实践时间进行计分,两周计2分、三周计3分、四周计4分、五周及以上计5分。

以教师企业实践的申请和过程材料为依据。

教务处

承担或参与重大项目和取得重大成果

(附加分30

重大项目

10

1.承担示范校项目、分级制、实训室建设、课程改革及其它重大项目者,根据贡献度分别计不同的加分:对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负责人,每学年加10分;对能按时优质完成所承担的具体任务项目核心成员,每学年加5分;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学校签订责任书,项目核心成员与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不签订责任书的不计分。

项目责任书

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部

专著、教材(含校本教材)

10

1.专著、教材出版(5分)。由合法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有合格ISBN书号)教材、专著:教师担任主编的,第一作者5分,第二、第三作者计4分、3分,第四、五作者计2分;教师作为副主编、编者参与国家规划教材编写,分别计4分、3分。

2.专著、教材获奖(5分):根据组织评选的部门不同,将奖励规格分为ABCD四级:A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B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C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D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第二、第三作者按第一作者的1/2计分,第四、第五作者按第一作者的1/4计分。

ABCD四个级别的详细说明见《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科研评价方案》

科技信息研发办

教育教学成果

10

1.教育教学成果奖:参加每4年一次的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教学成果评审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

2.课题评审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按4分、3分、2分计分;北京市一二三等奖按3分、2.5分、2分计分;区级一二三等奖按2.5分、2分、1.5分计分;校级一二三等奖按2分、1.5分、1分计分。

3.第二、第三作者按第一作者的1/2计分,第四、第五作者按第一作者的1/4计分。

详细的各级评审部门的具体说明见《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科研评价方案》

科技信息研发办

                               

附件1:《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学常规评价细则》见下页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21116

附件1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学常规评价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常规,加强教风和学风的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更好落实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记账式评价方案,现将日常教学常规评价中的重点内容和评价细则明确如下,满分100分。

一、    教学计划和教案(或学案)   20分)

教学计划和教案(学案)的检查与评价,采取教研组长每周检查每月汇总和教务处每月抽查两种方式进行。

(一)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教案(学案)的质量和数量。

1.教研组长每周结合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检查评价教师的教案或学案,满分为10分,具体细则按学校《教案检查评价标准》执行,每月汇总检查评价结果。

2.教务处每月26日前抽查教师的当月教案,满分10分,从教学计划落实和教案的上交数量、质量进行检查评价,按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对于不符合教学计划的教案扣3分,没有按时完成相应数量扣3分,存在理念和科学性问题的扣4分。

(二)结果统计

教研组长于每月26日将本组教师的教案检查和评价结果报教务处。

教务处于每月28日前将对上述两种评价结果汇总,总成绩即为本月教师教案检查评价成绩。

二、课堂常规 (50分)

   常规检查通过监控系统、现场巡视和课堂听课等不同的途径进行,教务处和各系普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学常规评价,对不符合常规要求的按下列标准扣分,满分5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具体细则如下:

1.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私自代课,否则双方各减扣5分。

2. 不得无故停课和旷教,随意停课一节或旷教一节减扣10分。

3.教师在预备铃响时应组织学生做好上课准备,同时检查学生的考勤和学习用品等,对非正常缺席学生应及时报给本系德育主任(或系主任),不符合要求者扣2分。

4.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者(包括在实训场所或操场上课),每次减扣3分。

5.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能在课堂上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减扣5分。

6.教师要举止文明,教态自然大方,按学校要求穿校服和佩带胸牌,穿着不符合要求的服装(体育老师和实训课教师按规定着装)进入教室,一次减扣3分。

7.上课期间教师(学生)不准在教室内抽烟、接听和翻看手机。违者一次扣5分。

8.课堂上教师要关注全体学生,有序组织教学活动,对于课堂出现混乱或学生打闹(打骂)现象,不能保证全体学生正常学习,教师管理无效,每次减扣10分。

9.板书要清楚,布局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能体现出讲课重点,用字规范,没有错别字,对于室内课没有书写板书者减扣3分,或板书不符要求者减扣2分。

10.要根据教学内容合理使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对不合理使用或不符合教学设计要求的使用情况,每次减扣3分。

11.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及时鼓励和表扬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指令学生离开教室或实训室等学习场所,违者每次减扣5分。

12.教师要重视课堂教学环境,教室内(或实训室)的卫生要整洁,桌椅整齐,学习用品摆放有序,否则,每次扣5分。

三、设计和批改学生作业情况(15

教研组每两个月要对本组教师的学生作业抽查一次,按照本教研组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

  1.每门课都要适度布置学生的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的作业,每学期根据学校和不同教研组的具体要求执行,否则,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18分。

2. 作业内容要根据学生实际进行分类,作业形式要灵活多样。教师要及时检查和批改学生作业,并有具体的批改意见和评价等级,不符合者酌情扣17分。

四、教研活动  20分)

1.按时参加本教研组、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主动承担教研项目,在教研组内积极交流共享,并完成相应的教研内容,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

2.积极主动进行教师间的听评课,并重在进行课后交流。每学期听课节数要求如下:周课时少于15节(含15节)的教师,听课不少于15节;周课时16节以上(含16节)的教师,听课不少于12节;周课时20节以上(含20节)的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每缺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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