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 请您留言 - 设为首页 - 管理员登录 |
![]() |
|||||||||
校外主页 | 资源库 | 电子图书 | 电子期刊 | 文件传输 | 学生发展中心 | 科研信息 | 中国知网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校务公开 >> 关于对谷典严重违反师德的处理决定 |
关于对谷典严重违反师德的处理决定2012-06-18 14:42:35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607次
[2012] 第7 段福生
关于对谷典严重违反师德的处理决定
经查,谷典自来校任教以来,缺少一个人民教师应有的师德,利用教师职务之便,做出超出师生正常关系的举止,虽经学校多次指出及批评教育,仍不思过改正。近期,又在公共场合下,做出与教师身份极不相称的不雅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师德规范,玷污了一个教师的形象,给师生的工作、学习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学校声誉造成了极大损失。据此,经学校班子扩大会研究决定: 由于谷典屡次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其已经不适合继续留在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按照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解除与谷典签订的聘用合同,于6月18日起停止其一切教育教学工作,并限期离开学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2年6月18日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校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