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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组织开展清明节前学生法制安全教育2012-04-01 09:38:04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2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育信息 昌职校 办 字 [2012] 第108号
增强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学生处组织开展清明节前学生法制安全教育
又是一个清明节,又是一个缅怀和拜祭先人的日子。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今年清明节放假,由4月2日至4月4日,共三天。 结合当前实际形势,为杜绝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在放假前,学校对全体同学进行了清明节假前的法制安全教育,要求同学们注意交通安全、用火安全,提倡学生文明过节、健康过节。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信息员:邢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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