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首页 |
![]() |
感谢您关注学生处网站,欢迎各位老师参与讨论,注册后即可发表文章。 |
首页新闻信息公告公示工作推进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德育公报交流讨论在线调查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制度规章 >> 班主任工作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及认定 |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及认定2013-03-14 09:58:57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163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及认定
为进一步增强班主任的责任意识,加强班主任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创建和谐、文明、平安校园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良好学风、教风、班风的建设,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界定 本办法中的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是指在开展学生工作中,班主任未尽到责任而出现的各类学生事故,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等方面的事故。 责任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 二、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及认定: (一)一级事故认定 1、未按照《昌平职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2、在各种评奖评优、帮困助学、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学生违纪处理等活动中,索贿、受贿,有失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3、学生在校内出现较严重的迷信、邪教、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4、上学期间住宿生擅自在校外住宿,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二)二级事故认定 1、学生违反《昌平职业学校校规》,未及时进行教育、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较为严重后果。 2、学生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处理,其处分或处理情况未及时通知家长,造成不良影响或较为严重后果。 3、重大节假日或放暑、寒假前,未按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未按学校要求办理返校,造成不良影响或较为严重后果。 4、学生有严重心理疾病或其他异常情况,未及时做工作且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或较为严重后果。 5、发现学生发生重大伤害、交通意外或其他严重事件,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或较为严重后果。 6、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较为严重后果。 (三)三级事故认定 1、学生旷课累计在6学时以上,未找学生谈话或未与学生家长联系,造成不良影响。 2、班级或宿舍内的财产人为损坏而处理、赔偿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 3、正常上课期间学生一日不到校而又联系不上,知情不报,造成不良影响。 4、班级学生流失率超过3%,造成不良影响。 5、违纪(校纪处分)率、财产损坏率在一个学期内超过10%者,造成不良影响。 6、不能及时完成学校、学生处布置的学生管理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 7、班主任通讯不畅通者,造成不良影响。 三、责任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级责任事故发生后,专业系室要认真查实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并在两天内提出书面材料。由专业系室和德育研究与学生发展部共同提出初步认定意见,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备案。 2、二级工作事故发生后,专业系室要认真查实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并在两天内提出书面材料,由专业系室和德育研究与学生发展部研究认定处理办法,并报学校备案。 3、三级工作事故发生后专业系室要认真查实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进行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德育研究与学生发展部备案。 四、责任事故的处理和处罚 1、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三级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上升为二级,并在专业系室内发文通报批评。 2、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二级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上升为一级,在全校范围发文通报批评。 3、发生一级班主任工作责任事故者,在全校范围发文通报批评,并在当月及学年班主任绩效考评中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二0一三年一月 an>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紫禁杯优秀班主任、校级德育标兵队伍建设方案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给我们留言 |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