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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达标管理(讨论稿)2010-11-30 10:47:02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1667次
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达标管理(讨论稿) 一、背景: 职业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不仅要着眼于教好技能,更要注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进而学会做人,目的使学生将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能够获得最大限度成功。而现在有部分职高学生由于德育管理工作的缺失,加之缺乏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规则意识淡薄,纪律涣散,在行为习惯、思想道德、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存在不少问题;在顶岗实习中,表现适应性、心理承受能力差,职业道德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现象。 201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全国德育表彰会上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要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功能。依据职业高中现行的文化背景,学校出台《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达标管理办法(试行)》,其目的既是为了增强同学的规则意识,懂得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引导学生能够自我发展。只有先成“人”而后才有可能成“材”,高中阶段是中学生形成审美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关键期,《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达标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旨在通过学生、家长和老师的一起努力,让学生明确为人的基本原则,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成为“崇德诚信、明礼敬业、德技双馨的合格准职业人”。 《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达标管理办法(试行)》,意在把隐性的道德行为尽可能显性化,将学生德育目标、过程和考核有机地结合,坚持德育活动制度化、系统化、分类化,学分化;将德育的内容和环节换算为学分,将德育的过程和结果成绩化,把学生在理论学习、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表现全部纳入德育学分制的评价体系之中。 细化德育成绩评定,看得见、摸得着,突出具体的努力目标.学生量的评价要和质的评价相结合;突出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克制、学会生活、激励自我,学会分析判断和选择,成为一个受人欢迎尊重的人,一个发展进步的人,一个追求幸福的人。为使德育工作更趋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班级管理的实效性与针对性,特制定本方案。 二、德育学分的构成: 德育学分是通过量化的标准,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实践能力,遵规守纪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学生接受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开展的一种德育管理模式。在德育学分达标管理中,每个学生每学年在接受一定量的专题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基本分,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等获得一定的附加分;当学生出现一些不应该有的行为时也要有适当的扣分,实施中应注意不能以扣分代替教育过程,。学生每学年的总评成绩达到合格底线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分数的高低将成为各种评优活动的直接依据,让德育成为每个学生每个学期均必须学习的一门课程。 三、《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达标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原则: 1、德育学分化原则:德育学分是用分值来反映学校德育的要求和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的一种德育管理制度。 2、德育践行化原则:德育学分以行为常规分评价为依据,将德育的过程和结果量化,通过对学生行为品德、组织纪律、学习态度、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住校生制度和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的综合考评来实施。达到规定的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3、德育评价多层面原则:德育学分的实施,应在学生处、系室的指导下,由班主任具体操作(融入值日教师、任课教师和班干部的管理力量),坚持发挥学生主体自我评价作用,社会评价要占一定的学分比例,评价结果由系室德育领导小组审核,报学生处审批。 四、《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达标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办法: 1、德育理论学分:一年级第一学期, 4学分。其内容主要包括新生入学军训(国防知识教育、队列训练)、学校基木情况的了解掌握、《学生手册》、《昌平职业学校安全手册》、《行为礼仪教育》的学习,其内容主要包括校史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基本行为礼仪教育、校园礼仪。经培训、考核,由班主任认定学分,学生处审核。 2、德育践行学分:每学期初始分为200分,依据实际表现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操行等级折算出学分,社会实践德育学分必须达标。
注:每100分表现分=1德育学分 三年累计修到96个德育分为毕业底线,其中实习学期依据学校实习管理规定而定;两年内,凡不满64学分,不推荐实习或暂缓推荐;不满96个学分的一律不能按期毕业; 2、学期德育践行学分不满者,可以书面申请借贷学分,经系室、班主任、家长担保,在下一学期进行补修,直至补足借贷学分;实习前,若发现该生德育学分不够,达到借贷条件的,在家长提供担保承诺下可以借贷,该生与学校必须签订德育学分借贷协议和办理担保手续,否则取消评优或延期实习。若违反协议,将按照协议的有关条款执行;学生离校后以半年为一个补分单位,经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证明其表现合格,得4个学分,直至补足学分为止。 3、学期德育分16分为评优、评先底线;毕业实习与就业推荐以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总分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4、操行等级为优秀,原则上由班主任报系室德育领导小组认定通过。 5、因违法乱纪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原则上该学期操行等级为不及格。 五、德育达标学分认定权限: 1、德育学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生处、教务处、就业指导办、团委、社团负责人、各专业系部领导、班主任参与.具体负责德育达标学分工作的实施。 2、德育理论学分和践行学分由班主任统一把握认定,报系审核,学生处审批;三年级实习德育学分由就业指导办负责认定。 3、第一学期德育理论学分和践行学分不低于20分,其他学期践行学分不低于16学分。 六、考核的内容及办法(即:昌平职业学校德育践行成长档案)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包括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明礼诚信。 2、文明习惯:包括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仪容仪表,行路礼让。 3、组织纪律(校、系、班大型活动):包括出勤,纪律。 4、学习态度:包括考勤,课堂纪律,实习实训,考试制度,考场纪律,学科竞赛等。 5、身心健康:包括两操、体育锻炼、课外活动、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出勤情况,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 6、卫生习惯:包括班级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并保持教室、清洁区、个人卫生干净整洁,做好疾病预防,不隐瞒病情、病史。 7、住校管理/走读管理:包括住宿生管理制度;走读生考勤,到校、离校制度,出、入校门制度,遵纪守法,违纪物品制度,自行车停放,午休纪律。 8、社会实践:包括参加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活动。 (二)考核办法 1、思想品德: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在校主动帮助老师做力所能及的工作者,每次加5分; (2)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如实 (3)乐于助人,关心集体,主动帮助身边有困难的人,拾金不昧,拾到东西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者,每人每次加5分; (4)班级被评为单项先进班级,每人加5分;评为综合先进(先进班集体、团支部、文明班级)班级的,一学期每人加10分(单项先进和综合先进不重复加分); (5)评优中获奖,并坚持做好档案者,一学期加15分; (6)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或获得班级奖项者,一学期加5、10分; (7)代表班级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者,每次加5分,获奖的参照学科竞赛加分; (8)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市级以上各项活动,每次加5分,获奖的参照学科竞赛加分。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无故不参加周一升旗者,一次扣20分。升旗时不按要求排队、不认真唱国歌,每人每次扣5分; (2)说谎,欺骗家长、老师、同学者,视情节每人每次扣5分、10分、20分。 2、文明习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夜不归宿、侵犯他人身心健康(如欺负弱小、敲诈、诬陷、威胁、恐吓等)、破坏公物、赌博、偷窃等严重违反中学生规范的,除赔偿相应损失,给予纪律处分外,另扣50分; (2)如有抽烟、喝酒、打架、上课顶撞老师等违纪行为,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另扣50分。当事人能及时醒悟认错、道歉补过,在本学期的表现中不再重犯此类错误,经师生讨论通过,期末返回当事人25分; (3)男女生交往过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且每人每次扣50分; (4)凡进校不按规定着装,或违反有关作息制度、用餐、午间休息、停车规定者,每次扣10; (5)凡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的,如染发、烫发、长(染)指甲、男生留长发、女生披(过肩)长发、佩戴饰物、化妆、团员不按要求佩带团徽等,每人每次每项扣5分; (6)带食品进教室、宿舍,每次扣5分; (7)语言不文明,说粗话、脏话者,每次扣5分; (8)阅览传送色情、凶杀、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图片、书刊、影视片等作品(含网络),按情节轻重分别扣20、30、40分; (9)凡对同学、师长有不礼貌言行的(含网络),按情节轻重分别扣10、20、30、40分; (10)放学后即刻回家,如有在校门口约等,滋事干扰治安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扣50、60、70、80分。 以上情节以学校反馈和系室内部反馈为依据。 3、组织纪律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在集会、活动中无迟到的班级,每人加5分; (2)在集会、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班级,每人加5分; (3)参加值周活动的同学,经系、室认定为表现优秀者,每人每周加5分;被评为校级值周优秀系室的值周人员每人另加5分; (4)在校参加阶段性实习表现优秀者,实习时间两周之内的加5-10分,两周以上加15-20分; (5)参与校级、系级、班级各种活动表演者,每人每次加5分;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并表现优秀者,每人每学期加5-10分。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在各级各类集体活动中,迟到者每人每次扣5分,早退及缺勤者,每人每次扣5-10分; (2)在各级各类集体活动中,违反纪律者每人每次扣5分,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5-10分;情节严重者扣20-3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3)在各级各类集体活动中,不能在指定地点集合,进场、退场不能做到按时、安静、有序者,每人每次扣5分; (4)参加阶段性实习,违反实习单位纪律被实习单位点名批评者,一次扣5-10分,退回学校的扣20-30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一次扣5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此项以学校反馈和系室内部反馈为依据。 4、学习态度: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作业认真、受到老师表扬者,每次加5分; (2)遵守课堂纪律、学习积极主动受到老师表扬者,每次加5分; (3)遵守实训室(车间)规程,表现优秀受到老师表扬者,每次加5分; (4)在各科单元测验中成绩有进步者,每次加5分; (5)在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有进步者,每次加5-10分; (6)在学科竞赛中,获年级1-6名,依次加6-1分;获校级1-6名,依次加10-5分;获省、市级1-6名,依次加20-15分;获国家级1-6名,依次加30-25分。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凡在上课、自习课第二遍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之前私自离开教室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分; (2)上课、自习随便说话、做小动作、玩手机、睡觉等扰乱课堂秩序者,每次扣5分; (3)违反实训室(车间)管理制度者,视情节扣5-50分; (4)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扣5-50分; (5)学科作业迟交者,1次扣5分;不交者,1次扣10分; (6)让他人代做作业或代人做作业者,1次扣10分; (7)作业做错不及时订正者,1次扣5分; (8)作业不认真受老师批评者,1次扣5分。 此项以课堂日志 5、身心健康: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凡参加校级体育竞赛和“昌职吉尼斯”者,每人每项加5分,获得“昌职吉尼斯”者,每人每项另加10分; (2)凡代表学校参加区级及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者,每人加5分,获得优异成绩的每人另加10分; (3)按规定时间,坚持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者,1个月加5分,2个月加10分,3个月加15分,一学期加20分; (4)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的班级,每学期每人加5-10分;长期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在体能测试中有明显提高的同学,本学期加5-10分。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无故不参加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者,每人每次扣5分;不认真做,每人每次扣5分; (2)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如晨练、运动会等)者,每人每次扣5-10分; (3)不主动参加心理健康活动,对自己行为无正确认识者,每人每次扣5-10分; (4)不按规定穿运动服、运动鞋上体育课者,一次扣5分。 此项以体育处和校学生会检查反馈为依据。 6、卫生习惯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班级卫生情况好并全天保持者,负责该日卫生的值日人员加5分; (2)主动代缺扫人值日者,加5分; (3)大扫除工作认真、受到学校表扬的班级,相关人员每人加5分; (4)在校园内,主动捡拾废弃物者,见到乱扔废弃物者及时制止者,每次加5分。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值日者,每次扣5分;未经值日检查和卫生委员同意离开岗位的,每次扣5分;旷扫一次扣10分; (2)当天值日生被学校检查扣分的,相关人员扣除所扣分值的10分; (3)班级内和卫生区有杂物,教室内桌椅、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没人扣5分; (4)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倒剩饭剩菜者,每次扣10分; (5)考试期间,不能做好考场、教室和包干区卫生的,值日生扣10分; (6)隐瞒传染病病情和病史者,每人扣50分; (7)在教室无人时,未关好门窗、电器者,相关负责人一次扣10分。 此项以卫生处反馈和日常学校抽查为依据。 7、住校/走读制度: 住宿生: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认真完成寝室卫生工作,寝室卫生一月无扣分,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依此类推,坚持一学期,宿舍成员加50分; (2)学期寝室评比前10名,寝室成员每人加15分; (3)一学期寝室公物完好,无人为损坏,寝室成员每人加10分; (4)遇突发事件及 (5)拾金不昧者,每次加10分; B、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不按时起床、就寝、离寝者,每次扣5-10分; (2)未经同意中途回寝室者,每次扣5-10分; (3)凡有夜不归宿、侵犯他人身心健康(如欺负弱小、敲诈、诬陷、威胁、恐吓等)、破坏公物、赌博、偷窃、饮酒等严重违反中学生规范者,除赔偿损失、给予纪律处分外,另扣45-50分; (4)不按时休息,熄灯后使用手机或聊天者,每次扣5-10分; (5)在宿舍内私拉电源,违规使用电源及明火者,每次扣15-20分; (6)如有抽烟、打架、顶撞生活指导老师等违纪事件,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另扣50分。当事人能及时醒悟认错、道歉补过,在本学期的表现中不再重犯此类错误,经师生讨论通过,期末返回当事人25分; (7)串宿、拼铺每人每次扣5-10分; (8)私自留宿他人每次扣15-20分; (9)损坏宿舍财产者扣20分; (10)不做宿舍值日者扣10分; (11)在宿舍内存放易燃品、易暴品及各种管制刀具、将宠物带入宿舍的每人扣15-20分; (12)将饭菜带入宿舍者,每次扣5-10分; (13)未办周末留宿手续者,每次扣5-10分; (14)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值日者每人扣5分; (15)周日不按时返校者,扣10分; (16)在规定时间以外看电视者,每人每次扣5-10分。 走读生 A、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1)进入学校着装不规范,不佩带胸卡者,每次扣5-10分; (2)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10分; (3)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者,扣45-50分; (4)携带易燃、易爆品,烟酒及各种管制刀具,或将宠物带入校园者,每人扣15-20分; (5)不遵守要求,私自进入宿舍者,每人扣15-20分; (6)不按指定地点存放车辆者,扣5-10分; (7)午休时间在教室内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破坏教室卫生者,扣5-10分; (8)将饭菜带入教室者,扣5-10分; (9)在规定时间以外看电视者,每人每次扣5-10分。 B、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扣分: (1)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每人加10分; (2)一学期按规定着装、佩带胸卡进校门者,每人加10分; (3)上学路上文明乘车,遵守交规,主动向老、弱、病、残、幼让座,受到表扬者,每人加20分。 此项主要以宿舍办公室、门卫及学生处抽查反馈为依据。 8、社会实践活动(单独列项折算德育学分)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高中阶段学生每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天数不少于30天为依据,特制订以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凡符合以下各条相关要求的学生,每学期得2个德育学分,否则不得分。 (1)按要求参加军训,成绩合格者,折合德育学分2分。 (2)一学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15天以上(每天要不低于四小时),表现合格,(要求有书面记载和相关部门的签字及盖章证明),折合德育学分2分;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加分: ①参加学校和专业组织的社团,遵守社团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者,每人每学期加10分;参加相关比赛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每人次加50分; ②参加校学生会和专业学生会以及参与宿舍管理,遵守学生会管理制度,认真工作,积极参加相关活动者,每人每学期加50分; ③参加学校技能展、招生、就业等大型活动的接待、服务者,每人每次加10分; ④参加社区服务者,每人每次加10分; ⑤代表学校出席或参加大型活动者,每人每次加10分; ⑥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者,包括去敬老院、照顾孤寡老人等,每人每次加10分。 说明:任何活动都不积极参加者,此项成绩按零分计算。 此项以组织部门和负责人及班主任鉴定为依据。 七、学生德育学分汇总表(即学生德育管理信息平台) 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标准认定
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加减分说明
八、本办法自2010年9 月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具体部门学生处。 昌平职业学校德育学分信息平台
班主任签字: 审核系室签字: 学生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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