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首页 |
![]() |
感谢您关注学生处网站,欢迎各位老师参与讨论,注册后即可发表文章。 |
首页新闻信息公告公示工作推进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德育公报交流讨论在线调查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制度规章 >> 学生工作 >> 财产管理制度 |
财产管理制度2010-11-30 10:44:06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40次
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实行财产责任到人制度,班级的财产,宿舍的财产,责任区的财产都要落实到每一个人,学生课桌椅、宿舍用床、衣柜,都要对号固定使用,使用人负责。 2、班主任对本班财产负责,与总务处签定财产登记清单与责任书,情况变化,工作变动,都要及时与总务处联系,做好财产交接手续。 3、学校各班、各宿舍财产由总务处统一编号登记,未经总务处批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挪动。 4、全体学生要爱护学校的一切财产,不在墙壁上乱抹乱画,瞪踏鞋印;不在课桌上和建筑物上乱刻乱画;不准擅自动用、拆卸、玩弄、损坏学校内的各种设施;严禁在教室、楼道、楼附近玩球、投物;本室无人时,要关闭好门窗。 5、损坏物品要赔偿。凡发生损坏公物现象,当事人要主动到政教处、总务处进行登记,对无意损坏者,按损坏物品的原价赔偿;对损坏公物后不报告,知情不举,故意破坏公物者,一经查出给以加倍赔偿,并进行纪律处分,若一时查不出,由财产负责人或班级负责赔偿。 6、正确使用实验、电教仪器设备,严格操作规程,爱护各种教学用具,出现损坏,由本人赔偿(自然损坏除外),对违章或人为造成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给以纪律处分。 7、节约水电。按时熄灯,洗漱及冲刷厕所要节约用水,杜绝长明灯及长流水的现象,对随意浪费水、电的现象给以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纪律处分等处理。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给我们留言 |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