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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实习工作程序及细则

2010-11-30 10:43:01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49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实习工作程序及细则

根据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和我校的实习工作情况,制定我校实习工作程序及细则以利于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并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实习工作管理部门职业指导办公室。

二、实习工作管理对象高三符合实习条件的学生。

三、具体实习工作程序

一)学生管理工作的移交原班主任在不带实习学生实习的情况下将学生的管理工作移交给本专业实习管理教师。

(二)办理学生准入实习手续实习管理教师到职业指导办领取进入就业性实习批准单,根据批准单的要求签署各部门意见,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准实习。

批准单具体要求:

班主任意见:原班主任根据该生的平时表现结合德育卡记录情况而定。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定的,德育卡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签署同意意见。

专业意见:专业主任根据班主任签署的意见结合问题记录确定,有问题而未解决的不签署同意意见。

政教处意见:政教处主任根据该生的违纪记录决定,有处分的而未撤消的不签署同意意见。

教务处意见:由教务处主任根据该生各学科考试情况决定,有需补考课程而未补考的,或补考未及格的,不签署同意意见;学生借阅图书而未归还的,不签署同意意见。

(三)符合实习条件的学生签署昌平职业学校校外实习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附件1),每生两份,家长意见要由监护人亲自签署,外地学生因路途远不能回去的可采取邮寄方式。签署完意见的责任书由实习管理教师保存。(实习单位和实习起止时间暂时不填写)。

(四)填写实习就业推荐表(附件2),每生两份,在实习管理教师的辅导下填写,由实习管理教师在推荐一栏填写同意推荐并加盖学校公章,统一交实习管理教师保存备用。

(五)实习单位的确定:职业指导办公室根据学生的实习就业需求联系实习单位,对新开发的实习单位要进行资质考察。由职业指导办公室主任带相关的实习管理教师进行考察。考察项目有:

1、经营资质的考察: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并检验是否经过工商年检验证,行政事业单位可免除此项。不符合要求的和无正规手续的一律不合作。

2、经营规模的考察:公办单位可不用考虑规模,小规模的民营单位一般不合作。

3、经营性质的考察:有不正规经营项目的不合作,高危工种不合作,有安全隐患的不合作,影响学校声誉的不合作,不具备住宿条件的慎重合作。

4、生活环境的考察:实习生生活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合作。

(六)实习就业信息的发布职业指导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标准,及时在全校或局部发布信息,并与各专业实习管理教师协调初选符合条件标准(学校许可实习的标准和基本符合用人单位的标准)的学生。

(七)学生实习申请报名采取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和自己的条件,到实习管理教师处报名。

(八)面试前的准备工作面试前实习管理教师召集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准备工作,具体详细地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各方面的条件和要求,并结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指导学生,准备好推荐表。校内面试的提前准备好场地和招待用品,并安排好面试程序。校外面试的另外注意往返的交通安全,要求实习管理教师全程陪护。

(九)面试过程提前给用人单位按顺序准备好推荐表,纸笔等相关用品,实习管理教师在面试单位许可的情况下参与面试活动,做好与用人单位的情感交流,了解用人单位面试细节,积累相关的资料并及时反馈给职业指导办公室和专业。

(十)实习前的准备工作:面试结果不合格的回班级上课,合格的由实习管理教师做实习前的准备动员工作。准备好校外实习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签上实习单位名称和实习起止时间,加盖学校公章。退回学生一份保存,另一份交由职业指导办公室存档。实习管理教师结合责任书内容具体给学生讲解要求和双方的责任,结合实习中的具体事例讲解责任书,使学生能深刻了解责任书的内容和含义,做到教育宣传有的放失,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实习生在实习生登记表上登记好自己的详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以及详细的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实习管理教师公布职业指导办和自己的联系方式。

(十一)实习生的上岗原则上争取用人单位派车来接,不能接的,人数较多路途较近的,与车队协调派车送到,不能送到的,由职业指导办或实习生租正式出租公司的车送到,实习管理教师亲自陪学生到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办理好交接手续,签定好实习协议(不能当时签定的商定好签定时间),签定好的实习协议交给职业指导办档案员存档。安排好实习生的住宿等生活问题。选定好班组长,下发实习反馈表,完善实习管理要求。

四、实习生的过程管理严格按实习生管理办法执行。

(一)实习管理教师的管理责任包括

1、实习生全程实习课程的管理:实习管理教师根据实习课程的要求定期到实习单位进行指导(在实习单位许可的情况下),条件许可情况下每周指导半天(四课时)。学生每月填写一次实习反馈表和一份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要求由实习教师根据实习内容安排)。

2、实习生全过程的生活管理:实习管理教师负责实习生的生活管理。要定期与实习生沟通了解其生活中的困难和困惑,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给予解决。

3、与用人单位的沟通维护客户关系:定期与用人单位领导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工作状况,从用人方了解学生的长处与不足,从而掌握辅导学生的切入点,达到最佳管理的目的。再之通过沟通与用人单位增进情感交流,进一步了解以后的用人计划,争取深度合作。

4、实习管理过程中行业信息搜集整理,通过深入行业了解实习学生工作岗位标准及用工岗位人才需求状况,填写行业调研报告单,反馈给教育教学部门及专业。

5、组织好学生的返校活动。

6、选好各实习点的班组长,充分发挥班组长的作用,完成实习课程,完善实习管理。

7、评选出优秀实习和优秀毕业生,总结出优秀学生事迹材料。做好毕业生的毕业手续工作。

(二)实习管理教师管理的相关问题:

1、管理范围:由专业派实习管理教师管理本专业的实习管理工作,包括基础材料和毕业手续以及组织专业活动等。过程管理中因与用人单位的业务关系或管理的方便程度问题需要协调的,可与职业指导办协调安排另外教师代管。

2、问题处理:对实习管理过程中问题的处理本着合理合法的宗旨。对用人单位要求不卑不亢,对不合法行为不妥协,尽力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对实习生结合学校对学生的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则处理。对掌握不准的上报职业指导办集体研究通过决定。具体程序是由实习管理教师根据事件原因过程公正的提出处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职业指导办研究确定,形成处理决议,并通报政教处备案,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学生。

3、用人单位的维护:维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实习管理教师的重要职责之一。要求我们实习管理教师实习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话语要得体,衣着打扮符合教师要求,宣传学校的工作要到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尽量拉近与用人单位的距离,争取更广泛的合作。有需要学校组织的活动要及时上报。

4、材料的归档实习管理教师的各种材料定期(每月底)上报职业指导办档案员处。

5、例会:每周五中午为实习管理教师例会时间,地点为职业指导办公室,请实习教管理师准时参加。具体传达学校精神和要求,听取实习管理教师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问题,安排近期的工作和要求,及时上交各种材料。

(三)实习学生的责任

1)实习生根据实习课程安排和实习管理教师的指导完成相关的实习项目和课程。

2)接受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

3)处理好学生与单位员工的角色转换。

4)维护好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声誉及二者之间的友好关系。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1、自主实习:学校鼓励自主实习和自主创业。有此要求的学生写出自主实习申请并让监护人在申请上签字,并上交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到实习管理教师处,经职业指导办公室研究同意即可。外地学生监护人因路远不能签字的,请监护人写该生自主实习申请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发传真给实习管理教师(传真:01069732142)。完善上述后到实习管理教师处办理实习的相关手续即可实习。

2、辞职具有正当理由的辞职。

1)上学:具有接收学校证明,有本人的上学申请和监护人的证明。

2)更换岗位:原则上不支持更换岗位,但确实需要的可办理(包括严重不适应岗位要求,身体素质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工作生活中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解决的)。

3)辞职程序:首先向实习管理教师说明辞职原因并得到教师的许可的情况下,提前两周(或根据实习单位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实习单位递交辞职申请,得到实习单位辞职批准即可办理辞职手续。实习单位因工作问题不能及时批准的请实习管理教师协调解决。

4)需要重新安排实习就业的辞职学生回学校到实习管理教师处登记。

5)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许可擅自辞职的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并不再推荐工作。

6)未经学校许可擅自离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两周以上联系不上的,直接取消学籍。

3、租房问题:原则上实习学生不准在外租房,如条件优厚的实习单位仅是住宿问题不能解决的而实习学生又志愿到该单位实习的,可以考虑租房问题。但原则上是实习生的自愿行为。为此实习生要提出租房申请并由监护人签署同意意见,实习生与学校签署校外租房安全协议方可办理。未经学校和监护人同意擅自租房引发的后果由实习生和监护人承担,并根据违纪处分细则给予相应的处分。

4、与用人单位合同之外的问题:(尤其是影响实习生安全,有损实习生的利益问题),实习生遇此类问题要首先上报实习管理教师由实习管理教师协调解决,实习生不可擅自解决,未经批准擅自处理引发的后果由实习生及监护人承担。

5、关于面试考核合格不报到的问题:凡自愿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考核合格而不报到者,学校不再推荐工作,按自主实习处理。

6、关于不参加学校推荐又不自主实习的问题:基本符合用人单位条件但实习生三次不参加实习推荐者不再推荐工作,不足六个月实习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实习纪律及违纪处分细则:

实习生除适用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违纪处分细则(附件3)外,根据实习的特点要求如下:

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纪律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按时参加学习会议和必要汇报,要如实反映实习情况。 

2、注意仪表风纪,树立良好形象。讲文明,讲礼貌,加强服务意识。

3、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按时交纳学杂费。逾期一个月不交纳学杂费按自动退学处理。

4、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习期间无正当理由缺勤,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病假超过两周,事假累计超过一周,视为实习成绩不及格。

5、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制度。尊重领导和同事,处理好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6、实习期间要按规定写实习报告,每月填写一份《实习生调查反馈表》。实习结束要写好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记入学生个人成绩。

7、实习期间各方面表现出色,可评为优秀实习生,记入个人档案,如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同意中途擅自离岗或因严重违纪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8、不得在外过夜,不得擅自租房居住,不得出现“早恋”等不良事件,否则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己承担,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9、不得擅自更换工作,如果私自单方撕毁用工合同,则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同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甚至缓发毕业证书。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

10、遇事要头脑冷静,不冲动。处理问题合理合法,严防不良事件发生,如与单位出现矛盾,需向实习管理教师及时反映,请求合理解决。

11、凡我校学生实习期内,违反以上条款,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学校不予负责。

12、学生实习期间,每周最少有2个固定时间与实习管理教师取得联系,更换联系方式要及时通知教师,以便师生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向学校汇报实习情况,参加返校活动,认真进行毕业设计,完成毕业论文。

附件1: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校外实习责任书。实习生安全责任书。

附件2: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实习推荐表

附件3: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违纪处分细则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办公室

                           00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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