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首页 |
![]() |
感谢您关注学生处网站,欢迎各位老师参与讨论,注册后即可发表文章。 |
首页新闻信息公告公示工作推进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德育公报交流讨论在线调查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制度规章 >> 学生工作 >> 奖励制度 |
奖励制度2010-11-30 10:41:19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39次
奖励制度 1、三好学生奖 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成绩好:单科成绩在85分以上或各科平均90分以上 (3)锻炼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标准,体育合格成绩在70分以上 评选比例:5% 2、技能优秀奖 条件 (1)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在学校技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或前二名) (2)在县级各类技能比赛中取得一、二等奖,(或前三名) (3)在市级各类技能比赛中取得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 评选比例:不限 3、遵守纪律 条件 (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贯对自己要求严格。 (2)敢于和不良现象做斗争,具有正义感。 评选比例:30% 4、实习优秀奖 条件 (1)实习中取得明显成绩,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2)坚守岗位、尊师爱友、虚心学习。 (3)按期返校,积极汇报实习表现,写好实习总结。 评选比例:8% 5、精神文明奖 条件 (1)模范遵守校规,起到表率作用。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评选比例:3% 6、优秀干部奖 条件 (1)思想品德好,以身作则,能为同学作表率。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工作积极主动,为班级、学校做出较大贡献。 评选比例:3% 7、体育优胜奖 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活动,训练认真、刻苦。 (2)对自己要求较严,无违纪现象 (3)在各体育竞赛中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取较大荣誉。 ①校内比赛获第一名 ②县级比赛获前三名 ③市级比赛获前六名 评选比例:不限 8、文艺百花奖 条件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娱活动,起到骨干作用。 (3)在各级文艺表演或比赛中成绩优异。 评选比例:3%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给我们留言 |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