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首页 |
![]() |
感谢您关注学生处网站,欢迎各位老师参与讨论,注册后即可发表文章。 |
首页新闻信息公告公示工作推进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德育公报交流讨论在线调查 |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制度规章 >> 学生工作 >> 考勤制度 |
考勤制度2010-11-30 10:33:56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48次
考勤制度 1、学生应在每天上、下午预备前(上课前10分钟)到校,做好上课准备。 2、每节课第一遍响铃后,学生应立即返回教室。凡在第二遍响铃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之前私自离开教室者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3次按一节旷课计算,迟到早退15分钟按旷课1节论,累计后根据学校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 4、因病请假者必须有假条,病假两天以上者(含两天)需要有医生证明。病假一天以内需要有家长假条。 5、事假必须事前请假,应有书面假条,经批准后生效,事后补假无效,按旷课计。已经到校上课的同学,须临时请事、病假,必须的到老师的批准,事后补假无效。 6、能到校上课的同学,因病不能上体育课,应有班主任或医务室的假条,上课前交体育老师,因病不能上课间操,需要事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给我们留言 |
Copyright 2025, 版权所有 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