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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职业学校校外实习安全合同书

2010-11-30 10:28:35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23

昌平职业学校校外实习安全合同书

    按学校有关规定,经学生、家长同意,学校认为         符合校外实习条件,同意其校外实习。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履行下列安全合同:

1.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确保安全。凡因个人违反规定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严格遵守用电用水规定,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严禁打架、诈骗、偷盗、喝酒、赌博、吸烟、旷工、早恋等现象的发生。

4.禁止参加反革命活动及其它迷信活动,与社会人员交往要分清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影响。

5.实习生禁止驾驶机动车,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6.学生在实习期间因违规发生事故或违法行为,一切责任自负,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7.实习期间学生因某种原因离开实习单位的,必须写清自己的详细联系方式。

8.校外实习,安全隐患较多,建议学生投保。外地学生学校要求必须投保,如果不参加保险,若在实习期间出现意外,其后果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并以此为凭证领取毕业证书。

                              

 学校盖章: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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