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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管理制度2010-11-30 10:24:29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学生处 浏览:30次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 1.图书馆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定期采购、编目、整理、收集、装订图书、杂志。 3.建立图书目录,以方便查阅。 4.图书馆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5.密切配合教学和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刊内容。 6.工作人员上班不擅离职守,不串岗,不脱岗,不干私活,不迟到,不早退,不与他人争吵。 7.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8.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的整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咬和火灾。 9.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10.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教学、科研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11.负责制定本校图书馆的管理细则,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12.每日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注意安全。 二、图书馆规章制度 1.图书馆原则上仅为本校职工、学生服务。 2.请勿将个人书、包及工作服带入本室。 3.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拖鞋进入本室。 4.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室内设备及桌椅。 5.保持安静,请勿喧哗。 6.维护公共秩序,请在室内长时间交谈和睡觉。 7.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随地吐痰、吸烟,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自觉遵守本室一切制度和规定。 9..凡本校师生必须遵守图书馆一切规定,凭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调出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10.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10本)和时间(三个月)。 11.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撒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三、安全制度 1、全馆职工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六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 2、图书馆内各室、库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室内。 3、工作人员要检查防火用具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严防火灾。 4、各室、库的钥匙有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 5、保持各室、库内整洁,每日小清扫,每周大清扫一次。 6、下班前,一定要将灯熄灭,将门、窗、关好、锁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7、非各室、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参观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必须有专人陪同。 四、阅览室管理制度 1.读者一律凭借书证(或阅览室证)进入阅览室阅览报刊资料。 2.要爱护阅览室的一切报纸和期刊,不得任意损坏、涂抹和剪裁,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杂志带出阅览室,一经发现,除罚款外,还要追究责任,并通报全校予以批评。 3.要保持室内卫生,禁止乱扔脏物,禁止吸烟和吐痰,禁止吃零食。 4.阅览室内禁止携带书包,书籍和其它物品,只准携带钢笔和纸、本。 5.阅览室内禁止大事说话,喧哗和吵闹。请勿打手机。 6.阅读时,每人一次只限一本杂志 ,阅后放回原处,方可再借取别的杂志阅读。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其情节严重,按规定给予罚款和处分。 五、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则 一、本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书,借书凭借书卡进行借阅,借书卡限本人使用,违者扣证。 一、本室书刊供教职工参阅,特别是供教师备课之用。 一、图书污损的处罚规定: 1.一般性图书的污损,如划线、涂抹、圈点、批注、污染、卷曲、书籍变形等,除取回原书外,还应按原书价30%-50%赔偿; 2、一般性图书的严重毁坏,如撕页、卷曲、水淹等应按原价的50%-100% 赔偿。工具书、线装书、独本书等比较贵重书籍、资料损坏,应视情节轻重,按原价的1-3倍赔偿。 二、图书丢失的赔偿规定:图书丢失应根据其珍贵程度,教学科研使用价值,库存量多少等,按原价的2-5倍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一般图书,按原价的2-3倍赔偿。 2、工具书,及参考价值较高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多卷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价格赔偿。 三、如发现故意撕书,刻页(自己需要的)偷书等现象,除交学校政教处给予纪律处分外,还要给予原书5倍以上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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