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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2018年1月党纪学习——观《变质的人生信条——张慧光案警示录》

2018-01-15 10:26:40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38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育信息

昌职校             [2017]           747

 

学校开展20181月党纪学习

——观《变质的人生信条——张慧光案警示录》

 

根据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的统一安排,落实“一小时纪律教育”的学习要求,1月12日下午,昌平职业学校开展2018年1月套餐式党纪学习活动。本次学习主要内容是观看《变质的人生信条——张慧光案警示录》。活动由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张养忠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张慧光是10年正局级女性党员干部,曾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副主任。在任职期间,假公济私,不传达上级通报,有令不行,欺上瞒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签订虚假合同,将公款据为己有,以权谋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导致自己事业和家庭支离破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学习完《警示录》,张养忠副书记结合警示录中的案例行为,为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以下要求:1.违法违纪官员们表面看是贪欲太大,导致走向违法犯罪道路,其根源是信念的缺失,加强党性修养,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的修炼;2.功不能抵过,不要因为之前的功劳,妄自菲薄,忘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要始终牢记初心,本分工作。3.永远不要尝到权力的滋味,要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4.人生得意需谨慎,始终走在规矩里面。5.要廉洁自律,廉政出了问题会身败名裂、家破人亡、人财两空。6.要永远抱着为公为民的心态工作,始终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活动的最后,张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干部重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内容,教育大家要时刻按照《准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忘初心,做合格共产党员。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信息员:龚晨霞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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