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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被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06-12)2016-06-12 18:04:39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88次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教育信息 昌职校 办 字 [2016] 第311号
学校被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根据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经昌平区教委推荐,学校被列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的申报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依据29个评价项目对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深入校园实地考查、现场进行评价验收。最终学校通过验收,被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为了做好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全校师生共同参与,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粒米做起,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出了表率。学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因地制宜,采用新型节能设施设备,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安装集雨樽,收集雨水再利用;建设太阳能洗浴;建设地源热泵工程,利用地热为主,电力为辅供热、制冷,完全取代了燃煤锅炉,不但净化了空气,而且每年减少燃煤1500吨。学校始终紧扣节能降耗的关键指标,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信息员:蒋秀英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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