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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实施财务工作会商的决定2013-03-20 17:26:41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24次
[ 2013 ] 第4 段福生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关于实施财务工作会商的决定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管理效果,经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对财务工作实施定期会商,财务工作会商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财务工作会商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段福生 常务副组长:张景海 成员:丁云鹏、董凤军、张颖、张利成、苏振江 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财务管理工作方案。 2.根据财务工作会商、日常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监督方案的执行、落实。 (二)工作小组。 组长:苏振江 成员:学校全体财务人员、汽修厂、园林基地、培训校区财务主管。 工作职责: 1.按时参加财务工作会商会议,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2.汇报财务工作的运行情况,将财务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请财务工作会商组研究。 3.提出财务问题解决建议案。 4.执行财务工作会商领导小组制定的财务工作方案。 5.汇报财务工作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6.形成财务工作会商的过程档案。 二、财务工作会商的时间要求。 每两周召开一次财务工作会商会议。 三、财务工作会商的内容。 学校、汽修厂、园林基地、培训校区财务工作的运行情况。 本决定自公示之日起开始执行。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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