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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干部任职调整(任免)的决定2012-08-29 15:52:50 来源: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行政办公网 浏览:139次
办发[2012] 13 段福生
关于对部分干部任职调整(任免)的决定 各系、室、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并考虑到相关因素,经研究决定,现对部分干部的任职进行如下调整(任免): 1. 潘 洁:兼任航空系主任; 2. 贾光宏:兼任教务处主任; 3. 张养忠:科技信息研发办主任,不再担任校长助理、教务处主任; 4. 纪春花:职业教育集团与示范校建设项目办副主任,不再担任教务处副主任; 5. 李黎华:学校名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津贴),不再担任汽车系副主任; 6. 王学凯:汽车系副主任; 7. 苏振江:财务室副主任; 8. 高 鑫:园林系主任助理(副主任待遇); 9. 陈秀莉:不再担任园林系副主任; 10.崔为民:调出(自然免去航空系主任); 11.高 洁:调出(自然免去原职务)。 以上任职调整人员,要做好相关的交接手续。 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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